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甘化科工: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钟刚)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钟刚)

各位股东:

2023年度,作为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尽责、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以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钟刚,男,1978年1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凤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通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自2022年8月18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程序。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表: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808002

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未出现投反对票、弃权票及提出异议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设立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各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报告期内,本人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召开会议次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审计委员会42023年04月06日听取公司内审部门关于2022年度工作总结与2023年第一季度工作计划的汇报并审议以下议案:1、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2、《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关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1、要求内审部门对于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监督整改,持续跟踪反馈。2、同意通过了审议的议案
2023年04月17日听取公司内审部门关于2023年度第一季度工作总结与第二季度工作计划的汇报并审议关于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要求内审部门对于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监督整改,持续跟踪反馈。2、同意通过了审议的议案,建议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用期一年。
2023年08月22日听取公司内审部门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工作总结与第三季度工作计划要求内审部门对于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监督整改,持续跟踪反馈。
的汇报
2023年10月26日听取公司内审部门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与第四季度工作计划的汇报并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1、要求内审部门对于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监督整改,持续跟踪反馈。2、同意通过了审议的议案,建议聘任彭占凯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并将该聘任财务总监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提名委员会32023年03月02日审议关于提名陈波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候任人的议案同意通过了审议的议案,建议提名陈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候任人,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023年10月26日审议关于提名公司财务总监候任人的议案同意通过了审议的议案,建议提名彭占凯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候任人,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2023年12月26日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通过了审议的议案,建议将胡煜鐄、李忠、杨定轶、吕凌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廖义刚、钟刚、杨乃定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机制等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上述会议并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推举廖义刚先生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同意关联人向公司支付承诺补偿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的沟通。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认真审阅财务报表初稿,及时了解、掌握各定期报告的工作

安排,积极跟进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认真参与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召开的沟通会,就初步审计结果与年审会计师交流意见,及时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公司经营中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探讨,重点关注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5、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本人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认真阅读相关资料,及时向公司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地做出判断,在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并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途径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了解、解答投资者关注问题,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同时推动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本人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情况,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真学习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涉及公司治理和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政策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保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6、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现场考察调研及参加培训等方式进行现场工作。本人到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进行

现场办公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和生产经营状况。同时,本人还通过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定期进行沟通,并密切关注行业形势以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业务发展以及竞争格局、法治建设、知识产权、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结合自身在法律领域多年从业经验与专业知识,对公司的合规管理、法律合规风险防控及法律实务等相关工作提出了建议,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7、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充分保证了公司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本人独立工作提供了便利的条件,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本人进行及时沟通,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凭借自身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独立判断和审慎决策,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人向公司支付承诺补偿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人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在事前阶段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的合

理性和必要性,判断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在审议阶段重点关注审议程序的合规性,特别是在表决环节,关联交易所涉及的关联董事、关联股东是否按要求进行回避。经审阅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文件及资料,本人认为公司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未发现有损害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2、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时对外披露了公司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及重要事项。

本人与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积极沟通,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核。本人认为,公司定期报告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定期报告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定期报告涉及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3年6月27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本人在查阅了司农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对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经验、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评估。本人认为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相关资质和能力,其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同意公司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陈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彭占凯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人认为公司拟任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合法,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聘任

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 2023年4月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考核发放公司高管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2022年度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考核发放,能严格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按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发放高管人员2022年度薪酬。

6、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已满足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在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期内解除限

售。

四、总体评价和总结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发挥积极作用,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能,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2024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同时加强自身学习,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更多建议,更好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促进公司更加规范、稳健的经营,更好的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钟刚(签名)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