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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电: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0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对公司经营决策程序、运作情况、财务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监事会会议4次,监事会成员全部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㈠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报告全文(含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其摘要》、《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对2019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未经审计)。

㈡ 2020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㈢ 2020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报摘要》。

㈣ 2020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监督事项的审核意见

㈠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以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

责,科学决策,保持生产经营平稳,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㈡ 检查公司财务状况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加强了对内控制度,特别是财务制度的检查,公司认真贯彻国家有关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在收购和出售资产、关联交易等方面均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制度。在运作过程中,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资金周转、管理费用的控制上,分级把关,既保证了公司正常运营,又规避了风险。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㈢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2020年度,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 2020年度对外投资、出售资产情况如下:

2020年4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重庆海航酒店投资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逸唐飞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唐酒店”)与海航酒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酒店控股”)签署重庆海航酒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酒店”)《股权转让协议》。根据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海南逸唐飞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拟购买股权涉及重庆海航酒店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资产估值报告》【中威正信评咨字(2020)第 5005-1号】,以2019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重庆酒店净资产评估值为16,333.86万元,逸唐酒店以现金4,890万元受让海航酒店控股持有的重庆酒店1,500万股股权,占重庆酒店总股本的30%。2020年6月29日,该议案获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8月26日,已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

东北电气全资子公司阜新封闭母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阜新母线”)2018年整体搬迁到阜新市细河区四合镇河西村玉龙路369号的新厂区后,其原有位于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新华路46号的南厂区(含土地、工业房产、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属于阜新市政府规划并批准的征收范围。为积极配合市政规划实施,同时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及核心资产利益,阜新母线与阜新市海州区房屋征收办公室(以下

简称为“征收办公室”,一家隶属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政府的事业单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详情参见《关于政府征收子公司阜新封闭母线有限责任公司南厂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根据该协议,由征收办公室对阜新母线拥有的上述南厂区进行征收,本次征收涉及阜新母线的各项补偿款项合计约4,400万元。2020年4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征收子公司阜新封闭母线有限责任公司南厂区的议案》。 2020年6月29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征收子公司阜新封闭母线有限责任公司南厂区的议案》。

上述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㈣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㈤ 关联交易情况2020年度,公司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中,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㈥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2020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公司与各类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督促公司防范和控制风险,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健全了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层面和各环节。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在 2020 年度内部控制方面的实际情况。

针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部分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公司将进一步细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对投资事项建立起包括“核查-评价-反馈-问题整改-再次核查”的定期循环投资评估管理体系,同时借助外部中介机构力量,提高风险意识和预判能力,充分评估未来可能的潜在风险,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㈧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2020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管理制度》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要求,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涉及公司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确保信息披露公平、公正、公开,防范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

㈨ 公司对外担保

2020年度,公司无新增对外担保额度,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均为2004年之前发生,2020年无新发生额)。

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外担保的管理,同时妥善处理已提供的担保。

三、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道,共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广大股东权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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