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境内2020年度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关于对2020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和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我们对审计报告无异议。
二、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对2020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将持续关注、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独立董事:
李 铭、方光荣、王宏宇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