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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有色: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发生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金融衍生品交易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对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实施、决策程序及实际交易情况等进行了核查,现就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发生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期货保值方面:

为了确保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在内控制度中制订并完善了《境外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的管理规定》《期货交易管理制度》,制度中对期货财务结算、保证金管理、实物交割货款的回收及管理和实物异地库存的管理等方面工作均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利用衍生金融工具通过套期保值锁定固有利润,规避和减少由于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有:

1、严格控制衍生金融交易的规模,套期保值量控制在年度自产铜精矿对应的产品数量的一定比例。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严禁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2、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已明确了套期保值业务的职责分工与审批流程,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监督机制,通过加强业务流程、决策流程和交易流程的风险控制,设立专门的风险控制岗位,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等多种措施控制风险。能够有效控制操作风险。

3、公司已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能够满足期货业务操作需要。

根据上述情况,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控制经营

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人员具有多年操作经验,对市场及业务较为熟悉,能够有效控制操作风险。外汇交易方面:

1、为锁定公司收入与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保持稳健经营,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该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已建立了《公司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风险可控。该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作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会议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投资先进结构材料产业基金,是公司落实“十四五”多元发展战略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产业链优化与延伸,符合公司战略规划。该投资有助于公司提升资本运营能力并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从而促进公司做强做优和健康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认真审阅,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的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过程中遵循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各出资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均以货币形式出资。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对该交易事项审议并获得通过,在该议案的审议过程中,关联方董事均依法回避了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姚禄仕、刘放来、汪莉、王昶

2021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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