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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24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将于2021年6月26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马骥先生(董事长)、姜云涛先生、叶朋先生、王志刚先生、祝先潮先生、张玉智先生

独立董事:李春好先生、张春颖女士、张伟明先生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春好先生(主任委员)、张春颖女士、张伟明先生、马骥先生、张玉智先生

2、战略决策委员会:李春好先生(主任委员)、张春颖女士、张伟明先生、马骥先生、祝先潮先生

3、审计委员会:张春颖女士(主任委员)、李春好先生、张玉智先生

4、提名委员会:张伟明先生(主任委员)、李春好先生、马骥先生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及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成员:刘永川先生(监事会主席)、赵树平先生、李姝女士(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起算,任期三年。

以上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成员最近二年内未兼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三、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总经理:姜云涛先生

常务副总经理:叶朋先生

副总经理:王志刚先生、李秀峰先生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朱兴功先生

董事会秘书:张德申先生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均为三年,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姓名张德申
电话0431-85666367
邮箱000661@ccht.jl.cn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同志街2400号火炬大厦五层

四、公司董事、监事离任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安吉祥先生任期届满,且到龄退休,在本次换届选举离任后不再担任董事及高管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安吉祥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4,625股。安吉祥先生离任后,其所持股份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作出的承诺进行管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程松彬先生、毛志宏先生、张辉女士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也不在公司任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程松彬先生,毛志宏先生,张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上述离任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在公司治理、战略布局、信息披露、资本运作等方面为公司的规范运营和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6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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