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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24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1-052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6月23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6月23日(星期三)下午16时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经过半数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马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决定选举马骥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2、《关于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独立董事李春好先生、张春颖女士、张伟明先生,非独立董事马骥先生、祝先潮先生。李春好先生为主任委员。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李春好先生、张春颖女士、张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明先生,非独立董事张玉智先生、马骥先生。李春好先生为主任委员。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张春颖女士、李春好先生,非独立董事张玉智先生。张春颖女士为主任委员。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张伟明先生、李春好先生,非独立董事马骥先生。张伟明先生为主任委员。

3、《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决定聘任姜云涛先生为总经理,聘任叶朋先生为常务副总经理,聘任王志刚先生、李秀峰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朱兴功先生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聘任张德申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以上人员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4、《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决定聘任刘思女士、李洪谕先生、李季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以上人员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5、《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非保本低风险型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以购买非保本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方式进行现金管理。

(1)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在有效期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在同一时点的现金管理资金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统筹购买。

(2)投资品种

为控制财务风险,投资产品为货币基金类、结构性存款类、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类、主动管理型信托类、履约保证保险类、券商固定收益凭证类、债券基金类、券商理财计划类、资产管理计划类、被动管理信托类等理财产品。

(3)决议有效期及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应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非保本低风险型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6月24日

附件:

第十届董事会相关人员简历

一、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

马骥,男,汉族,1965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工学硕士学位,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兼任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主要工作经历包括:1986年任吉林建筑工程学院教师;1993年任中国吉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海外工程部项目经理、办公室副主任;1997年始任中国吉林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公司综合业务处处长、副总经理、总经理;2003年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8年始历任长春高新区国资委副主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总公司总经理、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2011年始历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助理长东北核心区管委会主任、中共长春市宽城区奋进乡委员会书记;2016年至2017年11月任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党工委书记;2017年11月至2018年6月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6月至8月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8月至今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目前持有公司股票21,000股。

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姜云涛,男,汉族, 197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吉林大学管理学院工业工程专业工程硕士学位,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主要工作经历包括:1997年任吉林建工学院城建系团委书记;2001年任长春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03年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总公司办公室主任;2007年任长春高新房屋拆迁有限公司经理;2010年任长春高新区建委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处副处长;2011年任长春高新区南区管委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2012年任长春高新区文化旅游园区管理办公室主任;2015年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年至2018年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18年6月至2021年6月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目前持有公司股票16,950股。

叶朋,男,汉族,1967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管理硕士、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常务副总经理。主要工作经历包括:

2002年任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秘书处副处长、正处长级秘书;2009年任长春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3年3月任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13年10月任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7年任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2020年3月任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0年10月至2021年6月任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目前不持有公司股票。

王志刚,男,汉族,197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正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主要工作经历包括:2000年任长春星宇集团西宇建设公司经理;2001年任长春星宇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历任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4年12月至今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目前持有公司股票34,875股。

李秀峰,男,汉族,1968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吉林天河酒精有限公司干部,长春大成玉米开发有限公司干部,长春高新总经理助理,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目前持有公司股票34,425股。

朱兴功,男,汉族,196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曾任长春高新区管委会财政局干部,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目前持有公司股票34,351股。

张德申,男,汉族,196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律师,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曾任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党委办公室主任、

人事部部长、企业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助理、长春晨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目前持有公司股票30,050股。

上述人员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叶朋先生既往十二个月内曾担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上述人员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刘思,女,汉族,1974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助理翻译、助理研究员,于2007年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曾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兼董事会秘书处负责人。2010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主任、证券事务代表,不持有公司股票。

李洪谕,男,汉族,1984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董事会秘书资格。历任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部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不持有公司股票。

李季,女,达斡尔族,1990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公司律师,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董事会秘书资格。2014年至2018年就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不持有公司股票。

上述人员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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