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23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21年7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忠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
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特此公告。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