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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置5:关于下属孙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06

证券代码:400186 证券简称:美置5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孙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四川省金堂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堂县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川0121破申3号,金堂县法院裁定受理成都名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名创”)对公司下属孙公司四川美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美锦”)的破产清算申请。具体如下:

一、孙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基本情况

因服务合同纠纷,成都名创(原告)于2022年4月在金堂县法院对四川美锦(被告)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35.51万元;2022年6月14日,经金堂县法院主持达成调解,调解协议为:四川美锦于2022年7月31日前给付成都名创340,173.96元,案件受理费3,313元由被执行人四川美锦负担。调解生效后,四川美锦未按照调解协议约定的时间及金额支付款项,成都名创于2022年8月5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四川美锦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于2022年8月22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3年10月,鉴于四川美锦不能清偿成都名创的到期债务,成都名创请求金堂县法院裁定对四川美锦进行破产清算。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下属孙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

二、被申请破产清算的孙公司情况

名称:四川美锦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1MA6B24C14E;、成立日期:2020年12月30日;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三溪镇成都工业战略前沿区橙叶路8号;5、法定代表人:万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3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807.644,807.85

负债总额

17,514.2817,530.34

净资产

-12,706.64-12,722.49
主要财务指标
2022年度 (经审计)2023年1-9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

利润总额

-11,348.66-15.86

净利润

-11,348.66-15.86

股权结构:

公司间接持有四川美锦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东方豪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湖北美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陕西名流置业有限公司

四川美双置业有限公司

四川美锦置业有限公司

100%

100%

100%100%

51%19%30%

三、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申请人:成都名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四川美锦置业有限公司申请人成都名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名创文化公司)以四川美锦置业有限公司(下称美锦置业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本院申请对美锦置业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本院通知美锦置业公司后,美锦置业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本院审查期间,双方多次以协商和解为由申请暂缓裁定,但和解期限届满后双方仍和解未果。本院查明,美锦置业公司于2020 年12 月30 日注册成立,住所地位于四川省金堂县三溪镇成都工业战略前沿区橙叶路8 号,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和一般项目,许可项目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一般项目为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地产经纪、土地使用权租赁、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信息咨询服务。2022年6月14日,本院作出(2022) 川0121民初2219号民事调解书,对名创文化公司与美锦置业公司达成的如下调解协议予以确认:一、美锦置业公司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支付名创文化公司服务费340,173.96 元;二、案件受理费3,313元,由美锦置业公司负担。因美锦置业公司未履行义务,名创文化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2年8月22日作出(2022) 川0121执2501号执行裁定书,以执行过程中查明美锦置业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院认为,美锦置业公司登记住所地位于金堂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本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美锦置业公司作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破产适格主体。美锦置业公司作为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破产原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七条第二款、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成都名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对四川美锦置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本裁定即日起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四川美锦为公司在成都区域设立的项目公司之一,本次四川美锦被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对公司其他区域的主营业务生产与经营不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四川美锦被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公司将丧失对其控制权,四川美锦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下属孙公司申请破产清算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最终影响以破产清算执行结果和会计师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及时履行与本次事项进展情况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敬请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金堂县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川0121破申3号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3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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