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金额为-2,168,398,332.27元,实收股本680,408,797.00元,2023年度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请董事会审议,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1、近年来,公司债务违约后市场信用仍未完全修复,导致公司融资较为困难,新增融资不足,资金链长期较为紧张;工程安装方面,受房地产市场调控及公司资金紧张、经营区域成熟以及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本期新增用户数量增长乏力,经营业绩不及预期;
2、经过公司及子公司对2023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对外担保预计损失、商誉,进行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3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7,941.99万元。
三、公司为弥补亏损采取的措施
1、压缩重大项目投资支出:停止或减少目前非必要的投资,对投资规模大、回报期长、占用资金多的工程项目进行清理、停止或减少投入。
2、加强公司管理:优化人员结构、合理配置人员,严控非生产性支出,控制各项成本费用,加大增效改善力度。
3、对外催收:公司通过各种手段积极进行了对外债权的催收,并对收回可能性小的债权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减值计提。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