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广东易教优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35%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远东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人民币11,000万元收购广东易教优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教优培”或“标的公司”)35%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视觉中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
二、交易标的业绩承诺情况及利润补偿方式
根据《投资协议》约定,股份转让方广州远程教育中心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谢巍业绩承诺如下:标的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经审计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归属于标的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3,300万元、人民币4,300万元、人民币5,300万元、人民币6,150万元。
承诺期间任一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指标未达标,按照“实际控制人向收购方补偿金额=(当年承诺净利润数-当年实现净利润数)×收购对价÷承诺期承诺净利润总和”的补偿机制计算补偿金额。
三、交易标的业绩实现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易教优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2020年12月31日)》[众环专字(2021)0800098号],易教优培2020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981.72万元。
项目名称 | 实际数 | 承诺数 | 差额 | 完成率(%)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981.72 | 6,150 | -5,168.28 | 15.97% |
根据以上审计结果,2020年度承诺人关于易教优培的业绩承诺未能完成。
四、业绩承诺未完成的原因及补偿安排
易教优培主营业务为向中小学教师提供在线教育的技术产品与运营服务。2020年,新冠疫情对教育培训行业尤其是线下教育培训市场产生了较大冲击,由于易教优培处于从线下培训到在线培训的转型期间,业务受到严重冲击;另外,由于教育市场收紧,竞争加剧,易教优培在产品技术、团队结构和经营管理等方面都遇到了一定的挑战,导致实际实现的业绩较承诺应完成业绩存在较大差异。根据《投资协议》约定,业绩承诺方广州远程教育中心有限公司及谢巍需对公司进行补偿,补偿金额为2,984.31万元。鉴于公司尚有274.67万元股权转让尾款未向业绩承诺方支付,经协商,业绩补偿款中的274.67万元将直接用此部分股权转让尾款抵扣,其余2,709.64万元由业绩承诺方根据协议约定对公司进行现金补偿。公司将全力督促业绩承诺方及时兑现业绩补偿承诺,尽快完成未尽事项。
五、本说明的批准
本说明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8日批准报出。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