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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已取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10-25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Inner Mongolia Yuan Xing Energy Co.,Ltd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〇一四年十月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贺占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红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永峰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18,461,153,606.35                 17,732,297,399.85                        4.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016,989,172.88                  4,832,301,542.26                       3.82%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925,129,925.45                  30.50%      5,419,053,438.57                      35.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9,538,437.86                  745.35%        181,223,936.30                  1,037.54%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48,495,160.18                  164.88%        176,631,765.97                      191.59%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148,846,614.27                      326.50%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500.00%                   0.13                     55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                 500.00%                   0.13                     5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1%                 731.00%                  3.68%                 1,050.0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610,000.09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121,443.68
减:所得税影响额                                                                745,981.1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393,292.31
合计                                                                           4,592,170.3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93,510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2.48%     590,753,826     438,301,359 质押            151,717,545
北京实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59%      36,028,565      36,028,565
上海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24%      31,178,566      31,178,566
天津汉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16%      30,000,709      30,000,709
南昌中科摇篮创业投资中心(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2.14%      29,693,872      29,693,872
合伙)
建银金博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14%      29,693,872      29,693,872
北京中稷弘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9%      17,944,997      17,944,997
奥美股权投资基金(上海)中心(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0.71%       9,897,957       9,897,957
限合伙)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尊嘉 ALPHA 证券投资有限合伙企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9%       6,802,700
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
                                   境内非国有法人       0.22%       3,100,722
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52,452,467 人民币普通股    152,452,467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尊嘉 ALPHA 证券
                                                                                    6,802,700 人民币普通股         6,802,700
投资有限合伙企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宏信证券-光大-宏信证券宏大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3,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
划
袁帆                                                                                1,7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790,000
北京国世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682,750 人民币普通股         1,682,750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成都成量锦江油泵油咀有限公司                                                  1,674,650 人民币普通股    1,674,650
郑植江                                                                        1,669,978 人民币普通股    1,669,978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外贸信托朱雀漂
                                                                              1,504,306 人民币普通股    1,504,306
亮阿尔法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中小盘股票型证
                                                                              1,399,900 人民币普通股    1,399,900
券投资基金
黄耀忠                                                                        1,399,100 人民币普通股    1,399,100
                                                   除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中稷弘立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
                                                   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无
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915,938,473.63元,较期初余额增加66.32%,主要原因是本期控股子公司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销售回款承兑汇票比例较大。
    2、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236,290,753.54元,较期初余额增加507.57%,主要原因是本公司本期增加信用客户额度。
    3、预付账款期末余额为451,064,831.91元,较期初余额增加155.54%,主要原因是本期贸易企业预付款增加较大。
    4、存货期末余额为380,337,561.08元,较期初余额增加66.90%,主要原因是化工产品期末库存量较上年增幅较大。
    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126,924,853.21元,较期初余额减少61.13%,主要原因是本公司本期已偿还保理业务借款保
证金1.8亿元。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78,474,000元,较期初余额增加175.6%,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加投资5,000万元。
    7、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为57,918,028.76元,较期初余额减少52.69%,主要原因是上期子公司内蒙古煤化工有限责任
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中含有土地出让金,本期转入无形资产。
    8、预收账款期末余额为425,039,453.63元,较期初余额增加72.66%,主要原因是预收的货款金额增加较大。
    9、应付利息期末余额为66,384,063.29元,较期初余额减少52.67%,主要原因是本公司本期支付了上年计提的公司债券
利息8,000万元。
    10、其他应付款期末数为442,644,039.56元,较期初余额增加31.39%,主要原因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源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本期部分费用已入账未付款。
    11、实收资本期末余额为1,390,553,880元,较期初余额增加81.11%,原因是本期发行股份6.23亿股,购买资产所致。
    12、资本公积期末余额为645,460,142.42元,较期初减少49.07%,主要原因是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冲减资本公积股本
溢价。
    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本期金额为5,419,053,438.5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5.36%,主要原因是本期本公司碱类产品售价高于去年同
期,销量小幅增长,煤炭及甲醇贸易量较上年增加。
    2、营业成本本期金额为3,829,304,460.54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1.59%,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化工产品甲醇销量高于上年同
期,煤炭及甲醇贸易量较上年增加。
    3、资产减值损失本期金额为14,975,301.52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6.12%,主要原因是本公司2013年度收回中国中煤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前期股权转让款288,654,000.00元,本期计提减值准备的其他应收款余额减少。
    4、投资收益本期金额为-2,539,445.05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3.84%,主要原因是联营企业亏损较上年同期减少。
    5、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为7,288,307.3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4.05%,主要原因是本期本公司未收到政府补贴。
    6、营业外支出本期金额为556,863.5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9.64%,主要原因是本公司本期对外捐赠较上年同期减少。
    现金流量项目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金额为3,563,472,668.5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6.5%,主要原因是本公司本期碱
类产品价格及销量高于上年同期,化工产品甲醇销量及售价均高于上年同期,煤炭及甲醇贸易量较上年增加。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1,522,828,993.24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0.19%,主要原因是本期本公司化
工产品甲醇产量高于上年同期,煤炭及甲醇贸易量较上年同期增加。
    3、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311,911,443.92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0.20%,主要原
因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项目基本完工,投入减少。
    4、投资支付的现金期末数为50,000,000.0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本期本公司增加投资内蒙古西北煤炭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上年未发生。
    5、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期未发生。
    6、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期末数为19,300,000.0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0.31%,主要原因是上期内蒙古博源新型能源有限
公司收到投资98,000,000.00元,本期未发生。
    7、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现金本期金额为382,847,872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46.69%,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融
资租赁借款金额高于去年同期。
    8、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4,002,113,36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6.99%,主要原因是本期偿还到期借款金额较大。
    9、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293,792,096.64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3.35%,主要原因是本期本公
司贷款余额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向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东(即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实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汉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银金博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南昌中科摇篮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稷弘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奥美股权投资基金(上海)中心(有限合伙))
发行股份购买中源化学81.71%股权,并以询价方式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
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总额的25%。
    2013年4月15日,公司宣布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股票停牌;2013年7月17日,召开了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内
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相关议案,公司股票于2013年7月18日
复牌;2014年1月14日,召开六届十九次董事会,披露重组报告书(草案)及摘要;2014年2月18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通过重组报告书(草案)及摘要;2014年3月25日,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材料获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2014年4
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4年6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
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4年6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将召开工作会议审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通知,
公司股票于2014年6月25日开市起停牌;2014年7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通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4年第30次工作会议审核并获
得有条件通过,公司股票自2014年7月2日开市起复牌;2014年7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4]772号”
批复正式核准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4年8月20日,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中源化学81.71%股权经工商登记管
理部门核准备案登记至本公司名下;2014年8月28日,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622,739,897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的相
关证券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为1,390,553,880股。本次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并于2014
年9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2014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六届十九次董事会,披露《发行董
事会,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 2014 年 01 月 16 日 巨潮资讯网 公告编号:临 2014-006
书(草案)》。
2014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重组报告
                                                             2014 年 02 月 19 日 巨潮资讯网 公告编号:临 2014-017
书(草案)及摘要。
2014 年 3 月 25 日,重大资产组申请材料获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
                                                             2014 年 03 月 27 日 巨潮资讯网 公告编号:临 2014-020
可申请受理。
2014 年 4 月 11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
                                                             2014 年 04 月 15 日 巨潮资讯网 公告编号:临 2014-029
意见通知书》。
2014 年 6 月 9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 2014 年 06 月 11 日 巨潮资讯网 公告编号:临 2014-041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见通知书。
2014 年 6 月 2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将召开工作
会议审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通知,公司股票于 2014 年 6        2014 年 06 月 25 日 巨潮资讯网 公告编号:临 2014-043
月 25 日开市起停牌。
2014 年 7 月 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通知,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2014 年第 30 次工 2014 年 07 月 02 日 巨潮资讯网 公告编号:临 2014-044
作会议审核并获得有条件通过,公司股票自 2014 年 7 月 2 日开市
起复牌。
2014 年 7 月 2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
                                                                2014 年 07 月 30 日 巨潮资讯网 公告编号:临 2014-051
[2014]772 号”批复正式核准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4 年 8 月 20 日,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中源化学 81.71%
                                                                2014 年 09 月 04 日 巨潮资讯网 公告编号:临 2014-061
股权经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登记至本公司名下。
2014 年 8 月 28 日,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 622,739,897 股人民币
                                                                                   巨潮资讯网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
普通股(A 股)股份的相关证券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完成
                                                                2014 年 09 月 19 日 有限公司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
后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1,390,553,880 股。本次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
                                                                                   公告书》
件流通股,并于 2014 年 9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
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 3 年内,除国家政策原因外,博源
              内蒙古博源 集团将采取交易所挂牌、向商业伙伴推荐等方式,向无关
                                                                                   2014 年 09
              控股集团有 联第三方转让 ZLELEM 公司、华鼎矿业的控股权;且在                       3年            正在履行
                                                                                   月 22 日
              限公司       该期间,ZLELEM 公司、华鼎矿业不实质开展与远兴能源
                           煤炭经营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资产重组时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除国家政策原因外,博源集团将采                2014 年 9 月
              内蒙古博源
所作承诺                   取交易所挂牌、向商业伙伴推荐等方式,向无关联第三方 2014 年 09 22 日至
              控股集团有                                                                                       正在履行
                           转让博源实地的控股权;且在该期间,博源实地不开展与 月 22 日          2015 年 12
              限公司
                           远兴能源煤炭经营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                           月 31 日
              内蒙古博源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
                                                                                   2014 年 09
              控股集团有 其他子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相关企业”)保证将来不                   长期           正在履行
                                                                                   月 22 日
              限公司       从事任何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生产经营业务或活动。2、本公司将对自身及相关企业的
             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束,如果将来本公司及相关企
             业的产品或业务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产品或业务出
             现相同或类似的情况,本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
             (1)本公司及相关企业将进行减持直至全部转让本公司
             及相关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2)如本公司及相关
             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因同业竞争产生利益冲突,则
             优先考虑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利益;(3)有利于避免同
             业竞争的其他措施。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所
             控股的部分煤炭类资产即 ZELEM 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
             勒盟华鼎矿业有限公司和内蒙古博源实地能源有限公司
             未注入上市公司。ZELEM 公司及华鼎矿业目前尚不具备
             实质性开采条件,预计具备生产开采条件具有较大不确定
             性和较长时间;博源实地开展的煤炭进口贸易业务和策克
             口岸物流园区服务业务与上市公司煤炭业务存在潜在同
             业竞争。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将对外出售 ZELEM 公司、
             华鼎矿业、博源实地的控股权。本公司承诺,自本承诺出
             具日起,赔偿上市公司因本公司及相关企业违反本承诺任
             何条款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本承诺函在上市
             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期
             间持续有效。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
             控股股东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在
             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
             自身对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上
             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不以低于(如
             上市公司为买方则‘不以高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上市公
             司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利益的行为。同时,本公司将保证上
内蒙古博源
             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对待将来可能产生的与本公司及相       2014 年 09
控股集团有                                                                       长期   正在履行
             关公司的关联交易方面,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 月 22 日
限公司
             关联交易:1、若发生关联交易的,均严格履行上市公司
             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并
             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2、对于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
             等均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原则,采用公
             开招标或者市场定价等方式进行,以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及
             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上市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进行交易,而给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
             损失,由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具体承诺:1、保证远兴能源
内蒙古博源 人员独立(1)保证远兴能源生产经营与行政管理(包括
                                                                    2014 年 09
控股集团有 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完全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下                    长期   正在履行
                                                                  月 22 日
限公司       属其他公司、企业。(2)保证远兴能源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职在远兴能源工作、并在远兴能源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
及本公司下属其他公司、企业兼职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
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的其他公司或企
业中领薪。(3)保证本公司推荐出任远兴能源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本公司不干
预远兴能源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的人事任免决定。2、
财务独立(1)保证远兴能源设置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和
拥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
度和财务管理制度。(2)保证远兴能源在财务决策方面保
持独立,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其他公司、企业不干涉远兴
能源的资金使用、调度。(3)保证远兴能源保持自己独立
的银行账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其他公司、企业共
用一个银行账户。(4)保证远兴能源依法独立纳税。3、
机构独立(1)保证远兴能源及其子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
法人治理结构,并与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其他公司、企业
机构完全分开;保证远兴能源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
司下属其他公司、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
方面完全分开,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2)保证远兴能
源及其子公司独立自主运作,本公司不会超越远兴能源董
事会、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远兴能源的决策和经营。
(3)保证远兴能源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
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
使职权。4、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远兴能源及其子公
司资产的独立完整,且该等资产全部处于远兴能源及其子
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远兴能源及其子公司独立拥有和运
营。(2)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其他公司、企业不违规
占用远兴能源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5、业务独立(1)
保证远兴能源拥有独立的生产和销售体系;在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完成后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
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产、供、销等
环节不依赖于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其他公司、企业。(2)
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其他公司、企业避免与远兴能源
及其子公司发生同业竞争。(3)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
项,尽可能减少远兴能源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下
属其他公司、企业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杜绝非法占用
远兴能源资金、资产的行为。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与对非关联企业的交易
价格保持一致,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4)保证不通过单
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
式,干预远兴能源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远兴能源资产、
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本承诺在本公司作为
远兴能源控股股东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如
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远兴能源造成经济损失,本公司
将向远兴能源进行赔偿。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关于标的矿权的盈利预测及补偿承诺:以《拟购买资产评
                           估报告》为准,桐柏安棚碱矿、吴城天然碱矿、查干诺尔
              内蒙古博源
                           碱矿(合称“标的矿权”)合计所产生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014 年 09
              控股集团有                                                                         3年   正在履行
                           后的净利润在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均不低于 月 22 日
              限公司
                           24,859.02 万元(简称“承诺净利润”),标的矿权的承诺净
                           利润与标的矿权收益法评估预测净利润一致。
                           关于依法取得房产权属证书的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中,针对附件所列房产权属的瑕疵问题,本公司将确保中
                           源化学及下属企业在该等房产取得规范、有效的权属证书
                           之前,能按照现状使用该等房产。如未来上市公司在正常
              内蒙古博源 运行中,因该等房产瑕疵导致上市公司无法正常使用而遭
                                                                                    2014 年 09
              控股集团有 受任何损失,本公司将给予足额补偿;同时,如果在本次                      2年   正在履行
                                                                                    月 22 日
              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 2 年内仍不能完善前述房产瑕疵问
                           题,本公司将按该等房产支付对价的等值现金向上市公司
                           回购该等房产;若发生上述回购情形的,本公司将按照市
                           场公允价格将回购的房产出租给上市公司使用,以保障上
                           市公司的持续生产经营不受影响。
                           关于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
                           成后 2 年内,中源化学以出让、租赁方式取得采集卤用地
                           使用权。在中源化学采集卤用地临时用地期限届满后,若
              内蒙古博源
                           中源化学不能以出让、租赁方式取得采集卤用地土地使用 2014 年 09
              控股集团有                                                                         2年   正在履行
                           权,本公司将确保中源化学能按照现状使用该土地。对中 月 22 日
              限公司
                           源化学既不能按照现状使用且不能以出让、租赁方式取得
                           采集卤用地使用权而影响中源化学生产经营进而对上市
                           公司造成的损失,本公司予以足额现金补偿。
              内蒙古博源
                           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自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2014 年 09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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