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4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3名监事发出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八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子公司贷款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为银根化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银根矿业其他股东博源集团、纳丰投资、蜜多能源、工程公司和银根矿业、银根化工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整体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内,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参股子公司贷款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表决票及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