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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华讯1:关于公司债权人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1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权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在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对账过程中收到其转发的刊登在《国际商报》上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资产转让通知暨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债权催收联合公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权人变更情况

1、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深圳分行”)与公

司、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国蓉科技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相关债务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3民初5885号《应诉通知书》,根据《应诉通知书》,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因与公司、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国蓉科技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对公司、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国蓉科技有限公司等提起诉讼。

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3民初5885号《民事判决书》,根据上述判决书,广发银行深圳分行与公司、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国蓉科技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中院已作出判决。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被告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偿还本金79997740.83元、合同期内利息128333.35元及逾期罚息、复利(其中2020年11月3日至2021年3月20日期间的罚息、复利合计2660743元,自2021年3月21日起以本金79997740.83元、利息128333.35元为基数按年利率8.6625%计付罚息及复利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二、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对被告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纬一路北、经十三路东的两宗土地【不动产权证号分别为:冀(2019)保定市徐水区不动产权第0003419号、冀(2019)保定市徐水区不动产权第0003420号】的土地使用权享有抵押权,有权

证券代码:400126 证券简称:R华讯1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公告编号:2023-063就处置上述抵押财产所得价款在8000万元限额内优先受偿;被告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后,有权在承担责任范围内向被告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追偿;三、被告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国蓉科技有限公司、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华讯方舟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吴光胜对本判决第一项确认的被告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所负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上述被告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追偿;四、驳回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其它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受理费466905.96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负担受理费9369.22元,由被告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国蓉科技有限公司、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华讯方舟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吴光胜负担受理费457536.74元、保费5000元。上述款项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已预交,本院予以退回受理费457536.74元、保全5000元。被告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国蓉科技有限公司、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华讯方舟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吴光胜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457536.74元、保全费5000元,拒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2022)粤03执2276号《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根据上述执行文书,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公司、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国蓉科技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6月16日收到控股股东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发来的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冀06执恢1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通知书》、(2023)冀06执恢15号《结案通知书》。根据上述法院文书,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公司子公司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装备”)相关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拍卖事项作出裁定。根据上述《通知书》,“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得拍卖款如下: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5510.3401111548万元(执行依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

证券代码:400126 证券简称:R华讯1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公告编号:2023-06303民初5885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以下公告:于2021年9月16日披露《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3)、2022年1月25日披露《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2022年4月28日披露《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于2023年6月19日披露《关于资产被拍卖的进展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2、本次进展情况

(1)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收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转发的

于2023年12月4日刊登在《国际商报》上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资产转让通知暨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债权催收联合公告”中涉及公司的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深圳分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合同,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等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于2023年10月27日依法打包转让给了华融深圳分公司。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华融深圳分公司作为下列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华融深圳分公司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序号借款人名称
合同编号贷款本金余额(元)担保人名称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1、编号10203219013

《额度贷款合同》;2

编号10203219013-补01《人民币贷款利率补充协议》

25,016,843.12

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国蓉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等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3年7月20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华融深圳分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或担保人等主体负担的诉讼费、律师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2)根据公司与广发银行深圳分行核对,上述公告清单中所列贷款本金余额

对应的截止日为2023年7月20日,未扣除2023年11月法院对其第二次分配的执行款约60.33万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上述债权人变更未对公司日常运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

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目前公司仍旧处于资金短缺、债务重大、诉讼执行的三重艰难困境之

中,且上述三方面重压环环相扣、互为因果。因受上述三方面重压影响,公司营业收入规模持续萎缩,净利润持续大额负数,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未有改善;公司及子公司由于资金严重紧缺,导致未能及时偿付银行贷款、工程款、供应商货款、限制性股票回购款等,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已面临较多的司法诉讼。相关诉讼的执行已导致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部分资产被查封或冻结,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基于前述公司现状,在后续诉讼执行过程中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资产可能面临被司法拍卖或被法院裁定抵债的风险;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可能存在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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