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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实业: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1-035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会计估计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公司于2020年完成了重大资产购买和重大资产出售,本次重大资产完成重组后,公司主营业务已由房地产业变更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由于企业实际经营业务发展需求,以及今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增加了固定资产分类项目及调整个别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账龄、计提比例。

(二)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二、本次变更前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估计

(一)增加固定资产分类及调整折旧年限

1、变更前固定资产分类、年折旧率如下表:

分类折旧方法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平均年限法10-40年5%2.375--9.5
机器设备平均年限法5-15年5%6.33--19
运输设备平均年限法5-9年5%10.56--19
其他设备平均年限法5-8年5%11.875--19

2、变更后固定资产分类、年折旧率如下表:

分类折旧方法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平均年限法10-40年5%2.375--9.5
附属设施平均年限法10-40年5%2.375--9.5
机器设备平均年限法5-15年5%6.33--19
运输设备平均年限法3-9年5%10.56--31.67
其他设备平均年限法5-8年5%11.875--19
电子设备平均年限法3-5年5%19--31.67

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适用于未来适用法,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按照变更后剩余使用年限,在新的可使用年限内按照直线法进行折旧。

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变更,运输设备年限由原来的“5-9年”扩大为“3-9年”,增加固定资产类别“电子设备”。预计对本年及以后年度净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以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二)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1、变更前:

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公司按照欠款人类型和初始确认日期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估计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1年)1%
1-2年5%
2-3年10%
3年以上100%
注:合并范围内计提坏账准备

2、变更后:

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公司按照欠款人类型和初始确认日期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估计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1)其他组合: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企业之间的应收款项,公司判断不存在预期信用损失,不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2)账龄组合:除其他组合外客户的应收账款。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1年)5%
1-2年10%
2-3年30%
3年以上100%
注:合并范围内不计提坏账准备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预计对本年及以后年度净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以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而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而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而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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