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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能源: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1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完成换届选举,冼国明、樊登义、李胜楠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志、陆继刚、张亚男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都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我们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能够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没有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董事会
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冼国明880055
樊登义880055
李胜楠880055
王志660022
陆继刚660022
张亚男660022

(二)发表独立意见和审核意见情况

1、报告期内,我们(冼国明、樊登义、李胜楠)在对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的了解、查验和研究基础上,根据我们的工作经验和专业判断,对下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或审核意见。

发表意见的时间事项意见类型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1.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借款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同意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问询函》关于审计评估相关问题之专项核查意见同意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海顺印业与控股股东签订借款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2022年年报相关的议案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2. 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关于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 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相关的议案同意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1.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5.关于收购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融资额度和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津贴标准的议案同意

2、报告期内,我们(王志、陆继刚、张亚男)在对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的了解、查验和研究基础上,根据我们的工作经验和专业判断,对下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或审核意见。

发表意见的时间事项意见类型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1.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 2.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1.关于子公司翔福新能源收购内蒙古鑫金马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1.关于控股股东拟参股公司全资子公司 2.关于公司债权转移事项同意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通过现场会议、视频会议、微信、电话等方式保持与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沟通,了解公司内部控制、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内控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凡需经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决策的重大事项,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

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提名、审计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委员,在2023年任职期间,充分发挥我们的会计、财务管理、法律和行业知识、经验,在各委员会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和决策,包括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报告、董监高任职资格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判断。

1、我们(李胜楠、张亚男)具有财务会计专业背景,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我们(冼国明、樊登义、王志、陆继刚)具有经济、公司业务相关产业研究及法律背景,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2023年组织召开了七次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查,在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建立有效的内控机制等方面建言献策,积极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我们(冼国明、樊登义、李胜楠)作为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或委员,共组织召开2次提名委员会,就公司总经理宋万良的聘任、新一届董事会人选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基于独立判断进行表决,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

3、我们(冼国明、樊登义、李胜楠)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或委员,组织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新一届董事会的薪酬予以薪酬方案进行了研究,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4、我们(王志、陆继刚、张亚男)作为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或委员,组织召开提名委员会,就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基于独立判断进行表决,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审议定期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真实。

在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的过程中,我们(冼国明、樊登义、李胜楠)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及进展情况的汇报,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初稿和最终审计报告,掌握了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并与审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了解公司年度审计情况,指导、督促会计师的审计工作,保证了年度审计工作独立有序完成。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为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独立性和稳定性,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认为,该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以及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聘任理由合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三)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审议了公司向京津文化出售控股子公司海顺印业51%股权、向控股股东借款、与控股股东的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参股公司子公司包头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对将债权转移给旭阳控股用于抵偿所欠部分借款等关联交易,上述议案中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并及时、全面、准确进行了信息披露,各项关联交易严格依照决策执行

(四)对外投资情况

审议了收购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鑫金马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该两项收购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对公司上述收购行为没有异议。

在2024年的任期内,现任独立董事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与合作,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利用我们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的建设性建议,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保障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页无正文,为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署页)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冼国明、樊登义、李胜楠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志、陆继刚、张亚男

2024年3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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