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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石航空: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并按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

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五)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 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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