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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2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从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情况及2024年度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先后共召开6次会议,先后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年年报及年报摘要》《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正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议案,顺利完成了监事会的换届选举。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各位监事列席或出席了2023年度历次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对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依法运作、科学决策。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严格按照决策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依法合规运作,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 2023年度公司各期定期报告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本报告期内公司出具的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度各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对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4、信息披露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披露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并能够按照规定开展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认真监督公司财务及资金运作等情况,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职务行为,督促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进一步发挥好监事的监督职能,为公司的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一)加强自身学习,强化自身建设

监事会全体成员将加强自身学习,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国家相关法规政策以及财务、审计、内控等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强对证券监管部门颁布的新政策、新规定、新制度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履行职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扎实开展工作,健全工作机制

监事会将进一步发挥监督职能,完善监督工作流程,加强在公司财务管理、资金往来和使用、公司收购和出售资产、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等方面的检查和核查,保证公司经营行为的合法合规。

(三)持续加强监督,促进有效运行

加强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程序监督。进一步完善监事会自身的运作程序,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及时召集会议对监事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讨论审议。同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进行监督,保证决策的科学、合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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