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0年度公司证券投资情况
2020年度,公司证券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 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出售金额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期末账面价值 |
000797 | 中国武夷 | 14,615.27 | 7,666.06 | 2,303.40 | -491.71 | - | - | 4,870.95 |
信托 产品 | 中海信托·信迹3号 | 7,000.00 | - | - | - | - | - | - |
2048 | 易居企业 控股 | 6,309.17 | 4,120.27 | 5,027.07 | - | 906.88 | - | 0.08 |
600030 | 中信证券 | 5,244.64 | 1,241.98 | 5,244.64 | - | - | 4,002.66 | - |
合计 | 33,169.07 | 13,028.31 | 12,575.10 | -491.71 | 906.88 | 4,002.66 | 4,871.03 |
二、证券投资内控执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决策、执行和控制、账户管理、资金管理、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并严格遵照执行。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证券投资,风险可控,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收益,且该投资是基于充分保障公司营运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营,
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建立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