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28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7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2021-053号公告)。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规划,董事会同意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放弃对北京瑞坤置业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公司副总经理王景岗先生为本次交易出售方之一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故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