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下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书面、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齐静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方式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资金使用程序规范。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当前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且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营运环节中得到了有效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六)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按规定程序报送披露。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