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证券代码:000733 公告编号:2021-56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大会未出现新增临时提案情形
(三)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4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268号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立书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20日发出,会议议题及相关内容刊登在2021年5月20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公司于2021年6月1日再次发出了召开本次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二)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35人,代表股份231,536,1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9755%。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 5人,代表股份170,089,8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396%,其中包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代表股份169,573,344股;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均为中小股东),代表股份61,446,2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358%。
(三)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经理班子、各部门负责人及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按照相关规定,《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涉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
过。公司控股股东表决时无需回避。本次会议通过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与会股东投票表决,审议结果如下: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标企业调整的议案》同意230,753,07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18% ,反对557,0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06%,弃权226,08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6%。同意表决结果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61,179,7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62% ,反对557,0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90%,弃权226,08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4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贵州桓智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彭文宗 刘明杉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本所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三)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统计结果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