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一次性计提统筹外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19号)的文件(以下简称19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末已将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全部已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职能、人事档案和党员的党组织关系移交街道和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现公司根据文件精神对向退休人员、内退不在岗人员和在岗人员正式退休后发放的符合相关规定的统筹外费用进行一次性计提,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依据及发放方式
根据19号文件关于“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统筹兼顾、逐步消化的原则,妥善解决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问题。”“对符合有关规定的现有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国有企业可一次性计提,按现有方式发放;在条件允许情况下,企业经与退休人员协商一致,也可参考所在城市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一次性支付。”的精神,公司对现有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采取一次性计提,发放方式按现有方式进行发放。
二、计算情况
(一)精算评估机构
韬睿惠悦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该评估机构具备精算咨询业务资格且拥有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精算评估咨询公司。
(二)精算评估基准日
2021年6月30日
(三)精算评估范围
公司及所属企业在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制度之外,为退休人员提供的离职后福利。
(四)精算评估计算方法
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
(五)精算评估假设
1.折现率:3%(参考中国国债收益率)
2.年离职率:2%
3.死亡率:中国人民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10-2013)—养老类业务男表/女表
4.按年发放的医疗福利年增长率:6%
(六)精算评估结果
受益计划义务现值:23,340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该项费用的一次性计提,有利于公司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提升公司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二)退休人员待遇得到切实保障
公司控股的多家全资企业,均为原“三线企业”,退休人员多,历史包袱重。公司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坚决贯彻落实19号文件精神,从制度上保障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外费用正常发放,让退休人员应享受的待遇得到切实保障。
(三)本次一次性计提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对当期利润的影响
根据公司聘请的韬睿惠悦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2021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出具的精算报告,公司受益计划义务现值23,340万元,在2021年6月30日一次性计提统筹外费用将增加管理费用23,340万元,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23,340万元,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340万元。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此项交易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因此,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
(三)韬睿惠悦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精算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