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4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倪受彬独立董事、刘劲容独立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其他7名董事现场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春梅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 报 告 全 文 与 本 公 告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网 站 (www.cninfo.com.cn)披露。报告正文于 2021 年 4月 28 日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
会议还听取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