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7月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7月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视频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行权的73名激励对象和可解除限售的10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行权/解除限售所需的全部事宜。
监事杨爱女士与被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及《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行权的1名激励对象和可解除限售的1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部分行权/解除限售所需的全部事宜。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