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预计存在差异事项的专项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第24号—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格式》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对公司2020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的差异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为:
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存在较大差异,均系根据实际情况变化,按照实际发生额反映相关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所致;同时,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平、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王云 江涛 刘广明 张辉玉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