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59 证券简称:国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3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国风新材 | 股票代码 | 000859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国风塑业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杨应林 | 胡坚 | |
办公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铭传路1000号 |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铭传路1000号 | |
传真 | 0551-68560802 | 0551-68560802 | |
电话 | 0551-68560860 | 0551-68560860 | |
电子信箱 | ir@guofeng.com | ir@guofeng.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深度聚焦高分子功能膜材料、光电新材料、绿色环保木塑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轻量化材料四大产业,是集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完整体系于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BOPP薄膜)产品主要分为BOPP亮光系列、BOPP消光系列、BOPP热封系列、BOPP环保预涂膜系列等。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具有质轻、无毒、无臭、防潮、机械强度高,尺寸稳定性好、印刷性能良好、透明性好等优点,广泛用于中高端印刷包装、电子电器离型保护、建筑节能等领域。
公司双向拉伸聚酯薄膜(BOPET薄膜)产品主要分为BOPET印刷及复合膜、BOPET热封膜、BOPET烫金转移基膜、BOPET电气绝缘薄膜、BOPET热转移色带用基膜、BOPET映射膜。双向拉伸聚酯薄膜具有无毒、无味、透明度高、耐高温,耐穿刺,耐摩擦,易印刷,耐化学腐蚀,阻隔性、阻湿性良好等特点以及良好的机械性能和电气绝缘性能。广泛应用于印刷、复合、涂布、镀铝、热转移碳带、烫金转移、镭射、电气绝缘、医药包装、建筑等领域。
公司聚酰亚胺薄膜材料可广泛应用于柔性显示、集成电路、芯片柔性封装、5G通信、新能源汽车、电气电子、航空航天等领域,基于其优异的物理性能和化学性能,以及下游市场需求的驱动,高性能聚酰亚胺薄膜的新应用不断涌现。公司目前已批量生产的聚酰亚胺薄膜主要产品为FCCL用聚酰亚胺黄色基膜、遮蔽用聚酰亚胺黑膜和聚酰亚胺碳基膜产品,热塑性聚酰亚胺(TPI)复合膜产品、柔性衬底聚酰亚胺浆料产品、光敏聚酰亚胺(PSPI)光刻胶产品处于在研阶段,产品种类逐步增多。
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国风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满足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要求的配套材料等,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相关产品;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国风木塑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新型绿色环保木塑材料,主要应用于户外设施、建筑装饰、室内家居、市政园林、旅游设施等领域。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总资产 | 4,070,569,925.21 | 3,680,245,075.48 | 10.61% | 3,252,574,955.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861,117,007.71 | 2,907,670,694.13 | -1.60% | 2,695,872,308.50 |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营业收入 | 2,235,052,670.09 | 2,460,376,512.99 | -9.16% | 1,910,027,237.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8,634,161.00 | 229,717,911.05 | -112.46% | 282,155,859.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5,496,835.67 | 149,893,086.82 | -130.35% | 189,699,743.9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8,560,519.02 | 112,652,380.09 | -3.63% | 311,793,388.3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26 | -111.54% | 0.32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26 | -111.54% | 0.32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9% | 8.20% | -9.19% | 0.00%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522,095,425.20 | 560,015,800.92 | 553,993,243.66 | 598,948,200.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643,497.53 | -8,394,925.04 | -17,618,199.32 | -12,264,534.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783,253.13 | -11,078,649.14 | -20,722,734.23 | -11,912,199.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338,393.81 | 67,806,319.53 | 3,567,418.95 | 102,525,174.35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0,74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1,337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9.11% | 260,841,634.00 | 0 | 不适用 | 0 | ||||||
王子权 | 境内自然人 | 2.01% | 18,033,495.00 | 0 | 不适用 | 0 | ||||||
李国风 | 境内自然人 | 1.32% | 11,787,536.00 | 0 | 不适用 | 0 | ||||||
刘文华 | 境内自然人 | 1.12% | 10,044,760.00 | 0 | 不适用 | 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85% | 7,595,068.00 | 0 | 不适用 | 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数字经济龙头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80% | 7,144,880.00 | 0 | 不适用 | 0 | ||||||
张宇 | 境内自然人 | 0.70% | 6,228,800.00 | 0 | 不适用 | 0 | ||||||
宋国强 | 境内自然人 | 0.55% | 4,956,070.00 | 0 | 不适用 | 0 | ||||||
郑秋红 | 境内自然人 | 0.54% | 4,882,700.00 | 0 | 不适用 | 0 | ||||||
尚鹏玉 | 境内自然人 | 0.49% | 4,403,000.00 | 0 | 不适用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本公司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1、公司股东王子权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231,895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9,801,600股; 2、公司股东李国风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440,90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0,346,636股; 3、公司股东刘文华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543,031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501,729股; 4、公司股东张宇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228,800股; 5、公司股东宋国强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195,20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760,870股; 6、公司股东郑秋红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80,30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702,400股; 7、公司股东尚鹏玉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 |
有公司股份4,403,000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刘文华 | 新增 | 0 | 0.00% | 0 | 0.0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新增 | 0 | 0.00% | 0 | 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数字经济龙头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0 | 0.00% | 0 | 0.00% |
郑秋红 | 新增 | 0 | 0.00% | 0 | 0.00%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芜湖国风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5,000 万元,详见2023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2、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现金8,000万元全资设立安庆国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详见2023年12月14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安庆国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3、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国风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拟自筹资金
2.16亿元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模块化生产智能制造项目,详见2023年3月2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芜湖国风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模块化生产智能制造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