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风塑业”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11号)文核准,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普通股(A股)156,526,54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52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707,499,965.3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2,236,722.51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5,263,242.81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4日全部到账,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42202号《验资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685,899,022.43元,理财产品余额0.00元,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9,970,481.84元,银行手续费支出461.73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95,263,242.81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606,723.19元,系报告期末尚未支付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了《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与合肥科农行、浦发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2020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685,899,022.43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账号 | 存款类型 | 存款余额 |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20000371339666600000064 | 活期 | 557,069,966.0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支行 | 58060078801400000884 | 活期 | 128,829,056.43 |
合计 | - | 685,899,022.43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进展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进展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国风塑业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关于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21566-1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国风塑业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该专项说明关于国风塑业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谢良宁 夏 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 21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对照表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69,526.3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97.0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97.0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3,880.00 | 13,880.00 | 997.05 | 997.05 | 7.18% | - | - | 否 |
高性能微电子级聚酰亚胺膜材料项目 | 否 | 55,646.32 | 55,646.32 | - | - | - | - | - | 否 |
合计 | 否 | 69,526.32 | 69,526.32 | 997.05 | 997.05 | 1.43% | - | - | |
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补充流动资金及高性能微电子级聚酰亚胺膜材料项目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