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静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金池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资金整体使用效率,公司及所属企业拟开展资金池业务并加入间接控股股东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铝业)资金池管理平台,资金池业务主要包括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资金计划编制和控制,资金归集和下拨,资金计息,资金监控和资金类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报表分析。公司拟有限参与资金池相关业务,拟在中国铝业指定结算银行分别开立独立的银行收入及支出账户,收入户用于还款资金归集,支出户用于中国铝业资金下拨,在资金池下进行资金的融通业务,日收支发生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资金成本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资金池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