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吕峰 | 董事 | 因公无法出席 | 高平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吉电股份 | 股票代码 | 000875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赵民 | 高雪 | ||
办公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邮编130022 |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邮编130022 | ||
传真 | 0431-81150997 | 0431-81150997 | ||
电话 | 0431-81150932 | 0431-81150933 | ||
电子信箱 | jdgf@spic.com.cn | gaoxue@spic.com.cn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本公司以电力、热力生产运营、配售电、电站开发建设、电站服务为主营业务。报告期末,本公司发电总装机容量912.96万千瓦,其中:新能源已投产装机582.96万千瓦,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积极拓展新能源发电业务,开发布局遍布吉林、甘肃、青海、安徽、江西、北京、云南、河北、河南、上海等二十九个省份,已形成新能源全国发展格局,新能源装机占公司总装机比重63.85%,公司已转型成为清洁能源为主的上市公司。在2020年“全球新能源企业500强”峰会上,吉电股份凭借近年来在新能源板块的优异表现连续两年进入“全球新能源企业500强”,2020年位列305名,较2019年前进39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2020年 | 2019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8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 | 10,060,017,627.94 | 8,454,148,014.35 | 8,551,858,444.35 | 17.64% | 7,301,107,308.38 | 7,395,449,974.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78,079,296.98 | 147,650,375.29 | 173,953,029.05 | 174.83% | 114,608,485.79 | 129,278,032.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23,496,990.84 | -25,637,434.69 | -25,637,434.69 | 1,361.81% | -79,835,395.23 | -79,835,395.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36,523,370.49 | 2,630,586,972.91 | 2,690,242,338.57 | 24.02% | 2,365,200,461.73 | 2,468,436,911.4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2 | 0.07 | 0.08 | 175.00% | 0.05 | 0.0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2 | 0.07 | 0.08 | 175.00% | 0.05 | 0.0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31% | 2.01% | 2.30% | 4.01% | 1.56% | 1.72%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8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 | 56,090,328,496.14 | 42,241,407,073.40 | 42,790,937,128.96 | 31.08% | 39,753,012,006.25 | 40,320,039,537.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808,792,439.17 | 7,412,083,759.61 | 7,568,040,573.81 | 3.18% | 7,383,868,290.98 | 7,552,900,257.63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2,492,675,340.07 | 2,112,685,947.46 | 2,148,387,589.24 | 3,306,268,751.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63,439,783.62 | 199,580,097.71 | -34,358,270.40 | 49,417,686.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30,633,366.77 | 165,306,635.67 | -17,615,968.03 | -54,827,043.5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4,169,257.18 | 375,544,754.99 | 523,106,581.90 | 1,643,702,776.42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64,071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75,703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9.61% | 420,994,628 | |||||||||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7.40% | 158,884,995 | |||||||||
华安基金-兴业银行-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其他 | 1.66% | 35,714,200 |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29% | 27,620,584 | |||||||||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14% | 24,430,700 | |||||||||
平安基金-包商银行-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 | 1.00% | 21,428,571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96% | 20,599,8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72% | 15,370,566 | |||||||||
李宝芝 | 境内自然人 | 0.33% | 7,007,700 | |||||||||
徐建文 | 境内自然人 | 0.33% | 6,991,2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前10名股东中,国家电投、成套公司、华安基金-兴业银行-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基金-包商银行-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均通过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成为公司前10名股东。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股东徐建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6,864,000股,实际合计持有6,991,200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截至2020年末,装机容量912.96万千瓦(火电330万千瓦、风电252.05万千瓦、光伏330.91万千瓦),新能源占比63.85%。2020年新增产能242.81万千瓦,发展规模、产能增速再创新高,项目所在地增至全国29个省市区。 2020年发电量209.93万千瓦,供热量3,264.12万吉焦。售电量完成194.33亿千瓦时,较同期增长
10.06%,其中东北区域总装机458.4万千瓦,售电量147.84亿千瓦时,较同期增长5.78%;华东区域总装机
197.38万千瓦,售电量18.05亿千瓦时,较同期增长26.28%;西北地区总装机103.1万千瓦,售电量11.96亿千瓦时,较同期增长7.96%;华北地区总装机90.27万千瓦,售电量9.22亿千瓦时,较同期增长128.45%;西南地区总装机16.6万千瓦,售电量4.13亿千瓦时,较同期减少2.77%;华中地区总装机15.71万千瓦,售电量1.38亿千瓦时,与同期基本持平;华南地区总装机31.5万千瓦,售电量1.75亿千瓦时,与同期持平。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火电 | 4,004,519,227.40 | 3,531,589,722.18 | 11.81% | 3.27% | 1.67% | 1.36% |
风电 | 1,852,141,767.36 | 859,523,846.92 | 53.59% | 7.88% | 2.00% | 2.65% |
光伏 | 2,041,571,467.29 | 915,387,292.20 | 55.16% | 26.97% | 17.20% | 2.30% |
热力 | 1,137,982,633.33 | 1,439,084,691.71 | -26.46% | 14.02% | 10.70% | 2.30% |
东北地区 | 6,257,349,392. | 5,489,802,040. | 12.27% | 16.43% | 0.43% | -0.32% |
50 | 48 | |||||
华东地区 | 1,225,748,110.91 | 556,341,471.22 | 54.61% | 16.10% | 4.25% | 5.16% |
西北地区 | 700,018,655.73 | 368,992,099.64 | 47.29% | 6.68% | 1.18% | 2.86% |
西南地区 | 181,452,419.39 | 60,841,382.55 | 66.47% | 1.51% | 5.49% | -1.26% |
华北地区 | 596,317,738.72 | 229,393,208.64 | 61.53% | 86.26% | 81.12% | 1.09% |
华中地区 | 75,328,778.13 | 40,215,350.48 | 46.61% | -13.83% | -5.03% | -4.95%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00.60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7.64%;营业利润8.85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24.04%;利润总额9.80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80.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8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74.83%;基本每股收益0.22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75%。 1.转型发展迈上新台阶。2020年新能源装机占比显著提升,新能源板块利润贡献稳步增长,清洁低碳能源供应商的优势地位进一步巩固。 2.提质增效取的实效。2020年公司抓实电量、供热、燃料成本“三条线”,不断增强经营策略的前瞻性,在全员营销、抢发效益电、提升供热价格、实施进口煤战略等方面持续发力,提质增效成效显著,2020年火电板块已实现盈利。
3.精益管理成效显著。公司统筹安排疫情防控的同时,科学组织生产复工,做到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两不误,机组运行安全平稳。充分享受国家为减轻企业负担出台的社会保险减免政策红利。拓宽融资渠道,落实高成本贷款置换,存量项目财务费用降低。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3月25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本公司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账款”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项目列报。
A、对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
报表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变更前)金额 | 2020年1月1日(变更后)金额 |
合并报表 | 公司报表 | 合并报表 | 公司报表 |
预收账款 | 284,367,905.75 | 142,670,387.56 |
合同负债 | 261,431,165.19 | 130,873,685.10 | ||
其他流动负债 | 22,936,740.56 | 11,796,702.46 |
B、对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影响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2020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与假定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这些报表项目相比,受影响项目对比情况如下:
报表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新收入准则下金额 | 2020年12月31日 旧收入准则下金额 | ||
合并报表 | 公司报表 | 合并报表 | 公司报表 |
预收账款 | 310,957,338.53 | 196,455,123.10 |
合同负债 | 285,101,951.92 | 180,232,882.52 | ||
其他流动负债 | 25,855,386.61 | 16,222,240.58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第十二节“财务报告”第八、合并范围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