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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电股份:关于以新能源资产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16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新能源资产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

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以和田赛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田赛维”)、霍城华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霍城华光”)、察布查尔华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察布查尔华光”)和池州市欣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池州欣阳”)的光伏发电资产以及池州中安绿能香隅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池州香隅”)的风电资产作为标的资产(具体资产以实际发行为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最终以监管机构批复为准)引入外部权益资金,拟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

2.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新能源资产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融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批同意后实施。

二、发行要素

1.名称:国家电投吉电股份清洁能源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暂定,具体名称以监管审核为准);

2.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

3.发行主体:吉电股份及其子公司;

4.期限:长期,原则上与底层资产存续期限相匹配;

5.监管审核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

6.计划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发行对象:吉电股份(拟持有份额区间为34%-51%),保险资金、私募基金等合格投资人(拟持有份额区间为49%-66%);

8.资金投资范围: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项目公司100%股权及向项目公司发放借款;

9.底层资产:池州欣阳乌沙镇西湖40MW 渔光互补项目、和田赛维十四师皮山农场一期30MW光伏发电项目、华光霍城县一期20MW光伏发电项目、特变电工伊犁州察布查尔一期20MW光伏发电项目、安徽池州东至50MW平价风电项目(具体资产以实际发行为准);

10.收益分配来源:入池项目运营收入。

三、关于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专项计划的相关事项

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专项计划的相关发行工作,依照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专项计划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市场条件、政策环境以及有关部门的要求修订、调整和决定专项计划交易方案,并就该等事项签署必要的协议文件;

2.根据市场条件决定本次专项计划的具体条款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专项计划的付息日、付息方式、发行时间、产品期限、募集规模、挂牌交易场所以及其他发行安排等;

3.根据专项计划的发行需要确定专项计划管理人、销售机构、资产服务机构、托管人、监管银行,聘请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并决定公司签署交易涉及的交易文件;就交易的相关事宜与其他相关各方进行洽谈、谈判和协商,并全权处理与前述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商、签署及修改相关交易文件,以及执行为完成相关事项所需的相关审批、登记、交割手续;

4.调整标的资产;

5.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事宜。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证券化权益融资业务的开展,旨在帮助公司引入外部权益资金的同时,降低资产负债率,扩大公司投资发展空间,有助于显著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实现降碳减排高质量发展。

五、其他事项

本次资产证券化权益融资业务的开展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批同意后实施,专项计划交易方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最终认可的方案为准。

公司资产证券化权益融资业务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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