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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源: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0年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01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0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零二一年六月

重要声明

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2020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招商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招商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无特别说明,本报告中相关用语具有与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目 录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况 ...... 3

第二章 发行人2020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6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0

第四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 12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 13

第六章 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4

第七章 本期公司债券担保人资信情况 ...... 15

第八章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16

第九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17

第十章 其它事项 ...... 18

第十一章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 19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况

一、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本期债券于2015年3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45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债券全称: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本期债券”)。

三、债券简称及代码:本期债券简称为“16鄂能01”,代码为“112476”。

四、发行主体: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发行人”、“公司”、“湖北能源”)。

五、发行规模、期限与利率: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10亿元,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部分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债券回售数量为1,097,060张,目前剩余8,902,940张,对应本金890,294,000.00元。

本期债券发行利率3.07%,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前3年的票面利率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选择上调票面利率48个基点,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3.55%,并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内固定不变。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

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若发行人在第3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所赎回债券的本金加第3年利息在兑付日2019年11月11日一起支付。若债券持有人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所回售债券的本金加第3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2019年11月11日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6年11月11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11月11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1年11月11日。但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或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相应本金的兑付日为2019年11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七、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不提供担保。

八、发行时信用级别: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九、债券受托管理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十、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募集资金1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额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第二章 发行人2020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2020年度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范围及主要产品

公司经营范围为能源投资、开发与管理;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的其他经营业务(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需许可经营的除外)。

公司主营业务为能源投资、开发与管理。作为湖北省能源安全保障、能源投融资、推进新能源和能源新技术发展平台,拥有水电、火电、核电、新能源、天然气、煤炭和金融等业务板块,初步建成鄂西水电和鄂东火电两大电力能源基地,并积极构建煤炭和天然气供应保障网络,加快风力发电等新能源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的发电业务的主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发电装机容量 (万千瓦)1,054.49987.47722.67
其中:水电机组459.93369.43369.43
火电机组463.00433.00233.00
风电及其他131.56185.04120.24
总发电量 (亿千瓦时)329.58260.96201.40
其中:水电机组132.3365.5582.18
火电机组178.87179.36105.70
风电及其他18.3816.0513.52
上网电量 (亿千瓦时)315.89248.12192.83
其中:水电机组130.9864.8081.29
火电机组166.98167.6798.37
风电及其他17.9315.6513.17

公司主营业务为能源投资、开发与管理。作为湖北省能源安全保障、能源投融资、推进新能源和能源新技术发展平台,拥有水电、火电、核电、新能源、天然气、煤炭和金融等业务板块,初步建成鄂西水电和鄂东火电两大电力能源基地,并积极构建煤炭和天然气供应保障网络,加快风力发电等新能源建设。

1、电力业务

2020年,公司累计发电329.58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6.30%。其中,水电发电量132.33亿千瓦时(含查格亚电站),同比增加101.88%,主要是湖北流域来水超常规,且可再生能源全额消纳,国内各水电站年发电量均处于历史前列;火电发电量178.87亿千瓦时(含新疆楚星电站),同比减少0.27%,公司火电发电量减幅低于湖北省平均水平,主要是2019年下半年投产的鄂州电厂三期工程新增产能带来的影响;新能源发电18.3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52%,主要原因是新增装机带来发电量同比增加近3亿千瓦时,但剔除新增装机发电量,全年发电量同比有所下降,主要是受二、三季度光资源不足影响。

2、天然气业务

2020年,公司天然气销量20.57亿方,比去年同期减少10.80%,主要是疫情期间终端用气量整体下降,公司总销量占全省消费量份额仍在32%左右。

3、煤炭等贸易业务

2020年,公司所属企业完成煤炭销售量584.2万吨,同比减少

17.61%,主要是因疫情影响,湖北省电煤消耗量普遍下降(全省统调火电年电煤消耗4454万吨,同比减少19%)。

三、发行人2020年度财务情况

2020年,公司发电业务继续发挥水火互补产业优势,抓住迎峰度夏、迎峰度冬等关键时段满发稳发,实现了逆势增长;天然气、煤炭销量好于预期,低于全省平均降幅。年发电量、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等创造历史新高。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0.23亿元,同比增加12.13亿元,增幅7.67%,主要是水电收入大幅增长冲减了天然气、煤炭收入同比下降的影响,带动了公司整体营收增长。其中公司新能源发电业务2020年营业收入10.21亿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6.00%,新能源补贴对公司营业收入影响较小。

2020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57亿元,同比增加9.59亿元,增长63.97%,创历史新高,主要是报告期内来水较好水电企业利润大幅增长,火电燃料成本下降保证火电企业利润总额稳中有升。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幅大大高于营业收入增幅,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水电业务营业收入虽然大幅增长,但天然气和煤炭业务下滑明显,使得营业收入总体增幅不大。同时,毛利率较高的水电业务因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带动净利润大幅增加,天然气和煤炭业务因毛利率较低,虽然营业收入明显下降,但对利润影响有限。

2020年度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同比增减
资产总计6,016,683.986,036,497.76-0.33%
负债合计2,511,259.872,676,781.20-6.1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合计2,886,832.362,729,209.435.78%
股东权益合计3,505,424.113,359,716.564.34%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同比增减
营业总收入1,702,343.911,581,075.697.67%
营业利润357,861.04243,357.8847.05%
利润总额355,368.65245,677.4344.65%
净利润275,922.56179,953.8553.3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5,712.90149,853.5463.97%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8,430.4900330,013.8963.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8,664.5943-631,408.4266.9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7,205.1955311,478.31-211.47%

4、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629,113.45453,956.9238.58%
流动比率48.20%43.81%4.39%
资产负债率41.74%44.34%-2.60%
速动比率44.42%40.50%3.92%
EBITDA 全部债务比25.05%16.96%8.09%
利息保障倍数5.154.4017.05%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8.506.9222.83%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7.646.8012.35%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核查情况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情况、运用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等相关费用后, 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运营资金流动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相关约定使用并履行相关程序。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运营资金流动资金。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发行人设立了“16鄂能0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00102460732765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良好。

第四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经营稳健、偿债能力较好,公司债券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变更,按时兑付兑息。公司债券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执行正常。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2020年度内,公司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六章 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本期债券于2016年11月11日正式起息,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利息每年支付一次,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自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11月11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020年11月11日,公司按照约定,按时支付“16鄂能01”公司债2019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10日期间的利息,对每张债券支付利息

3.55元(含税),共支付利息3,160.54万元(含税)。

第七章 本期公司债券担保人资信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第八章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在债券存续期内,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在每年公司年报公告后2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2020年6月23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20)》,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对公司的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公司“16鄂能01”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A。

第九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姓名担任的职务类型日期原因
钟儒耀董事离任2020年8月13日辞职
田泽新董事长、董事离任2020年9月30日辞职
朱承军董事长、董事补选2020年11月3日-
王志成董事补选2020年11月3日-

第十章 其它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非关联方通山县财政局提供贷款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945.26万元,实际担保金额855.57万元。

2020年末,湖北能源实际对外担保余额855.57万元,较年初减少

15.54万元。当年对外提供担保未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二、发行人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相关子公司存在3项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纠纷涉案总金额为24,602.64万元,未形成预计负债。具体情况详见《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三、相关当事人

2020年度,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动。

四、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情况

截至2020年末,湖北能源累计借款余额201.04亿元,较年初增加

18.03亿元。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未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第十一章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管理办法》、《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对发行人经营、资信情况的持续跟踪情况

作为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每月了解发行人是否涉及重大事项,并通过查询发行人财务报告以及其他公开渠道,定期及不定期监测发行人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资信情况及相关公告舆情。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未涉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未出现会对债券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二、对增信机构/担保物的持续跟踪情况

“16鄂能01”公司债券未采取增信措施。

三、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招商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定期检查并持续督导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一致。

四、持续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定期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五、督促发行人履行债券偿还义务的情况

发行人已于2020年11月11日向债券持有人支付了2019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10日期间的利息,不存在兑付兑息违约情况。

受托管理人及时掌握发行人债券付息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并协助发行人完成付息划款、发布公告等事宜,按时完成“16鄂能01”的付息工作。

六、受托管理人执行信用风险管理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招商证券分别于2020年5月及2020年11月开展公司债半年度信用风险排查工作。招商证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对发行人进行定性分析及定量分析,并将排查结果按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七、其他

无。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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