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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源:3、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14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1-044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702,768股,占公司总股本0.0108%。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8月17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一)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能源或公司,公司2010年12月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前曾用名湖北三环股份有限公司、三环股份)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作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3.3股股份的对价安排。方案实施后,公司股份总数维持不变,方案实施也不直接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

为了使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对于未明确表示同意参加股权分置改革或无法与之取得联系,以及虽明确表示同意参加股权分置改革但因股份被质押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执行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公司当时控股股东三环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三环集团,现更名为三环集团有限公司)对其执行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三环集团

为29家非流通股股东的执行对价安排代为垫付的股份数量为2,575,070股。代为垫付后,该等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三环集团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款项,或者取得三环集团同意。

(二)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2006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的湖北三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2006年6月6日。

二、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各项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承诺及追加承诺的履行情况
1三环集团有限公司(原三环集团公司)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2006年6月6日)起36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自上述承诺期满后24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其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4元。当三环股份派发红股、转增股本、配股、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上述设定的价格作相应调整。2009年7月3日,公司实施了2008年度分红派息,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本次派息后,上述三环集团承诺的最低出售价格由4元变更为3.95元。2011年1月25日,以公司重组前总股本285,387,695股为基数,实施向公司除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外的其他股东每10股派发2.3899元(含税)现金股利的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三环集团承诺的最低出售价格相应调整为3.72元。即自2006年6月6日起36个月后的两年内(2009年6月6日-2011年6月5日),三环集团承诺其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3.72元(当公司派发红股、转增股本、配股、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上述设定的价格作相应调整)。履行承诺
2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法定承诺履行承诺
3湖北联富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法定承诺履行承诺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8月17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总数为702,7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08%;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持有限售股份数(股)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股)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冻结、质押的股份数量
1三环集团有限公司188,012188,0127.2580%0.0029%0.0029%质押6000万股,冻结2020.25万股
2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467,960467,96018.0652%0.0072%0.0072%0
3湖北联富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46,79646,7961.8065%0.0007%0.0007%0
合计702,768702,76827.1297%0.0108%0.0108%8,020.25万股

注:冻结、质押的股份数量(股)指该股东所持股份中冻结、质押股份的总数量,包括冻结、质押的有限售条件股份及无限售条件股份之和。

四、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本次变动数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国有法人持股787,4000.0121%-467,960319,4400.0049%
2.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1,576,4560.0242%-234,8081,341,6480.0206%
3.境内自然人持股226,5440.0035%226,5440.0035%
4.外资持股00.0000%00.0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00.0000%00.0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00.0000%00.0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2,590,4000.0398%1,887,6320.0290%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6,504,859,08699.9602%+702,7686,505,561,85499.971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00.0000%00.0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00.0000%00.0000%
4.其他00.0000%00.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6,504,859,08699.9602%6,505,561,85499.9710%
三、股份总数
股份总数6,507,449,486100%6,507,449,486100%

五、股改实施后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解除限售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序号限售股份 持有人名称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时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历次变动情况本次解限前 未解限股份情况备注
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变动时间变动原因变动数量 (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1三环集团有限公司(原三环集团公司)89,472,56731.3512%2007年 6月22日收回代垫股份+976,966188,0120.0029%注1
2008年 3月27日收回代垫股份+1,059,706
2010年 11月4日收回代垫股份+106,825
2010年 11月24日第三次安排上市并解除限售-91,616,064
2012年 4月6日收回代垫股份+111,098
2012年 5月22日第四次安排上市并解除限售-111,098
2021年 7月13日收回代垫股份+188,012
2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19,4400.1119%2014年 9月22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0送10)+319,440467,9600.0072%注2
2021年 7月13日偿还代垫股份-170,920
3湖北联富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31,9440.0112%2014年 9月22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0送10)+31,94446,7960.0007%注3
2021年 7月13日偿还代垫股份-17,092
合计89,823,95131.4744%————2,605,979702,7680.0108%-

注:1.2006年6月,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三环集团持有公司(三环股份)89,472,567股股份;2007年6月22日,三环集团收回代垫对价股份976,966股;2008年3月27日,三环集团收回代垫对价股份1,059,706股;2010年11月4日,三环集团收回代垫对价股份106,825股;2012年4月6日,三环集团收回代垫对价股份111,098股;上述股份在收回后分别于2010年、2012年解除限售并安排上市流通。

2014年9月22日,公司实施2014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三环集团所持股份数量由92,301,454股增至184,602,908股,该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21年7月13日,三环集团收回代垫对价股份188,012股;截至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三环集团累计收回代垫对价股份2,442,607股,三环集团现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88,01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0,202,524股。

2.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三环股份)319,440股股份;2014年9月22日,公司实施2014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数量由319,440股增至

638,880股;2021年7月13日,向三环集团偿还代垫对价股份170,920股。截至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67,960股。

3.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湖北联富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三环股份)31,944股股份;2014年9月22日,公司实施2014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湖北联富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所持股份数量由31,944股增至63,888股;2021年7月13日,向三环集团偿还代垫对价股份17,092股。截至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湖北联富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6,796股。

(二)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公司自2006年6月6日股改实施日以来,共申请过四次股权分置改革限售股份解除限售,限售解除情况见下表:

序号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的日期该次解限涉及的股东数量该次解限的股份总数量(股)该次解限股份占当时总股本的比例
12007年6月22日1819,022,5566.67%
22008年3月27日92,901,3501.02%
32010年11月23日391,908,53932.20%
42012年5月17日3415,2720.02%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经核查,湖北能源相关股东履行了股改中做出的承诺,湖北能源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内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及以上。

是 √不适用

本次解除限售后,原控股股东三环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1.24%,不适用本规定。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是 √否

(二)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是 √否

(三)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是 √否

(四)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是 否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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