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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源:关于2012年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7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1-049

关于2012年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2年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净额311,480万元,主要用于齐岳山风电一期、二期及省天然气公司孝昌-潜江、荆州-公安-石首、武汉-赤壁、黄陂-麻城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项目等六个项目建设及补充营运资金。考虑到募投项目均已完成,为提高2012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拟将2012年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结余金额88,156.06万元(约占公司2012年募集资金净额的28.30%)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2年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96号”文件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6,575,126股,每股发行价格5.20元,募集资金总额315,419.07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939.0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11,4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大信验字[2012]第

2-0046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21年6月末,本次募集资金结余88,156.06万元(含2021年度临时补充流动资金88,016.50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28.30%。根据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和补充营运资金后,用于湖北利川齐岳山风电场一期、齐岳山风电场二期、孝昌-潜江天然气输气管道、荆州-公安-石首天然气输气管道、武汉-赤壁天然气输气管道、黄陂-麻城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

二、2012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募投项目完成情况

(一)2012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累计使用315,263.92万元,其中用于募投项目建设资金134,147.30万元,补充营运资金93,100.12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资金88,016.50万元;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专户余额139.56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项目筹资总额是否结项累计使用 募投资金金额
齐岳山风电场一期风电场31,622.008,574.41
齐岳山风电场二期风电场42,312.0028,794.74
孝昌-潜江天然气输气管道57,067.0037,556.96
荆州-公安-石首天然气输气管道48,965.0029,660.49
黄陂-麻城天然气输气管道19,393.0018,023.32
武汉-赤壁天然气输气管道19,231.0011,537.38
补充营运资金92,890.0093,100.12
小计311,480.00227,247.42
补充流动资金88,016.50
合 计315,263.92

募集资金银行账户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开户行账号余额
湖北利川齐岳山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农行武汉武昌支行营业室17-03010104001073877.59
湖北利川齐岳山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光大武汉徐东支行3840018800002459557.53
孝昌-潜江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项目中行武汉中北支行5755603027382.39
荆州-公安-石首输气管道工程项目
黄陂-麻城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项目交行武汉东亭支行4218642980180100370490.96
武汉-赤壁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项目建行武汉梨园支行420018657570530031561.10
合计139.56

(二)2012年募投项目完成情况

1.湖北利川齐岳山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

项目核准时间:2009年9月14日;竣工审计完成时间:2012年7月24日;实施主体:湖北能源集团齐岳山风电有限公司,公司持股100%;目前进度:项目已完工,完工百分比100%;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该项目总投资46,501.59万元,主要由设备投资33,805万元、建安工程投资9,151.27万元及其他费用等构成。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31,622万元,实际投入8,574.41万元,结余23,047.59万元。齐岳山一期项目结余资金较多主要原因为项目募投资金到位较晚,部分工程款项已根据结算进度使用借款资金进行了支付,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占比较低。

2.湖北利川齐岳山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

项目核准时间:2011年8月12日;竣工审计完成时间:2014年10月20日;实施主体:湖北能源集团齐岳山风电有限公司,公司持股100%;

目前进度:项目已完工,完工百分比100%;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该项目总投资38,342.67万元,主要由设备投资27,809.22万元、建安工程投资6,172.28万元及其他费用等构成。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42,312万元,实际投入28,794.74万元,结余13,517.26万元。资金结余主要原因:一是项目实际投资较概算节约5,622.12万元,主要是建筑工程及设备费用节约;二是项目前期投入资金主要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3.孝昌-潜江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项目

项目核准时间:2011年8月15日;

竣工审计完成时间:2018年8月8日;

实施主体: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持股51%,中国石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9%;

目前进度:项目已完工,完工百分比100%;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该项目总投资50,138.08万元,主要由建筑安装投资30,450.47万元,设备投资4,450.70万元及其他费用等构成。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57,067万元,实际投入37,556.96万元,结余19,510.04万元。资金结余主要原因:一是项目实际投资较概算节约9,144.41万元,主要是场站工程基本预备费节约;二是项目前期投入资金主要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4.荆州-公安-石首输气管道工程项目

项目核准时间:2011年8月29日;

竣工审计完成时间:2021年6月11日;

实施主体: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持股51%,中国石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9%;

目前进度:项目已完工,完工百分比100%;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总投资34,541.93万元,主要由建筑安

装投资22,186.16万元,设备投资2,291.55万元及其他费用等构成。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48,965万元,实际投入29,660.49万元,结余19,304.51万元。资金结余主要原因:一是项目经审计的实际投资较概算节约14,107.85万元,主要是工程费用及预备费节约,同时根据松滋地区实际管网布局,且市场发展未达预期,因此松滋支线及松滋分输站未按计划建设,节省相应费用;二是前期投入资金主要为自有资金。

5.黄陂-麻城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项目

项目核准时间:2011年8月25日;

竣工审计完成时间:2019年1月30日;

实施主体: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持股51%,中国石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9%;

目前进度:项目已完工,完工百分比100%;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总投资23,791.27万元,主要由建筑安装投资13,131.29万元、设备投资2,655.64万元及其他费用等构成。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19,393.00万元,实际投入18,023.32万元,结余1,369.68万元,主要由于工程基本预备费节约。

6.武汉-赤壁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项目

项目核准时间:2011年8月25日;

竣工审计完成时间:2020年5月17日;

实施主体: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持股51%,中国石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9%;

目前进度:项目已完工,完工百分比100%;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总投资16,637.4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投资9,717.32万元,设备投资1,058.04万元及其他费用等构成。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19,231万元,实际投入11,537.38万元,结

余7,693.62万元。资金结余主要原因是项目实际投资中工程费用及预备费较概算进行节约。

三、2012年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目前,上述6个项目均已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和竣工决算审计工作,项目运行已基本稳定,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2012年募集资金结余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相关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满足结项条件,相应进行结项并将相关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毕,已达到预计的投产使用状态。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相关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

(1)公司已建立了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本次将已结项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本次将已结项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将进一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将已结项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已结项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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