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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嘉: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王岩)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王岩作为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及特别调查委员会委员,在2023年度严格按照( 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

本人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学位,曾就职于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现就职于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事会 次数亲自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 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 次数
66003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态度,在每次董事会召开前,主动获取会议所需资料和信息,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案和定期报告。在日常履职过程中,本人认真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当承担的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

出了合理建议,充分发表了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认为,2023年度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听取、采纳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作出表决。

三、发表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对重大事项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了如下意见:

1.关于2022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意见;

2.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4.关于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意见;

5.关于( 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6.对( 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否定意见所涉及事项重大影响予以消除的说明》的意见;

7.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9.关于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意见

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1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相关意见已登载在巨潮资讯网上 www.cninfo.com.cn)。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实地考察等形式,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密切关注媒体、网络等资讯平台的相关报道,及时就媒体

相关报道与公司进行充分沟通,积极对仲裁、诉讼等重大事项献计献策。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专业意见,对本人提出的建议能够及时落实,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五、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召集人、在提名委员会及特别调查委员会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积极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一)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2023年4月26日,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2022年度薪酬进行审核,发表关于2022年报所披露的公司高层人员的薪酬审核意见,公司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所得薪酬津贴,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政策和考核标准。

二)在董事会特别调查委员会 临时委员会)履职情况

为促使公司尽早恢复对嘉华信息的控制、撤销公司股票交易的其他风险警示,保证公司持续、规范、健康地发展,积极维护公司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公司审议通过,设立了特别调查委员会 临时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特别调查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1.2023年8月11日,召开了特别调查委员会启动会,确定调查委员会的工作指引,明确全面调查的主要工作内容和工作计划,明确公司内部及外部中介机构工作开展流程和机制等,并达成一致意见。

2.2023年8月26日,召开了特别调查委员会月例会,汇报失控事件的调查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并进行讨论。

3.2023年9月28日,召开了特别调查委员会月例会,汇报失控事件的调查工作的进展情况,讨论嘉华信息失控事件之法律调查报告以及嘉华信息内控管理之法律调查报告。

六、在公司管理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 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充分、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法律

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了解日常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以电话、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重要岗位人员保持着密切的沟通和联系。

2.报告期内,本人充分行使了独立董事的应有职权,对每次提交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日常的董事会会议事务中,本人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公司董事会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2023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公正、公平,促进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4.在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对公司2022年经营情况、投资活动、内部控制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全面汇报,审阅年度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在进场前、年审过程中及年审初稿完成阶段均进行充分、有效沟通,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以确保审计报告如期完成并全面、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和意见。

5.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关注公司互动易平台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回应中小股东关切、诉求与建议,提升公司透明度。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了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完成独立董事的工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一直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证监会、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切实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八、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无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4.报告期内,无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2023年度,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岩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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