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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嘉博创:关于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0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3月与清远市长实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实建设”)签订《土地转让合同》,拟出资1.6亿元购买长实建设位于广东省清远市的两个商业用地,用于办公楼建设。2019年4月公司向长实建设支付5,000万元预付款。2019年11月14日,公司因外部市场发生变化等原因决定不再购买长实建设的土地,双方签订了《合同终止协议》,长实建设于2019年11月退回本公司支付的5,000万元土地预付款。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在2015年—2019年定期报告中基于谨慎原则将长实建设披露为关联方,形成的原因如下:

广东长实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实通信”)是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收购的标的资产,长实通信代收代付长实建设通信网络工程建设款事项是公司收购长实通信在被收购之前分立时形成。原长实通信主要从事通信网络维护和通信网络工程业务,因通信网络维护业务持续快速增长、盈利能力好,而通信网络工程业务结算和应收账款回收期长、整体业务盈利能力较差,原长实通信进行了分立。2015年2月28日,长实建设经工商登记成立,分立之前原长实通信尚未执行完毕的通信网络工程业务由长实建设实质承接,未来长实建设亦不再承接新的通信网络工程业务,待现有存续业务执行完毕且收款完成后予以注销或转让。原长实通信在分立过程中,根据分立合同应由长实建设承担的合同义务及相关债权债务,若因相关合同主体无法变更的原因,可委托长实通信代收代付。子公司长实通信与清远市长实建设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只限于代收代付,不涉及定价,且该部分代收代付业务在逐步减少。

除上述情形以外,公司与长实建设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三、其他说明

河北证监局于2020年10月向公司发出了《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0]11号), 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河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95),警示函指出公司存在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披露不及时等问题,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并吸取教训,在整改过中,公司进一步规范了公司关联方的确认及与关联方的交易,加强公司关联交易审批程序的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确认、报送及审批程序,杜绝再次发生遗漏审批和披露关联交易的事件。特此公告。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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