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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峰医药:公司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一、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的情况

1、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意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景峰医药2020年发生净亏损1,047,656,090.78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1,684,172.70元,2020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余额为164,196,069.51元,一年内到期的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合计1,423,091,525.32元。这些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景峰医药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按照审慎性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揭示了公司的潜在风险。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报告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健康长久的发展,切实有效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同时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就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作了专项说明,并提出了应对措施。我们同意该专项说明,同时督促公司董事会和

管理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保留意见中提及的不利因素,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监事会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所涉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该专项说明表示同意。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审计意见所涉事项的进展情况,要求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落实相应措施,努力降低和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强调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说明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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