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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峰医药:关于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17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11月16日,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景峰医药”)收到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龙口法院”或“法院”)送达的《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通知书》【(2023)鲁0681破申(预)3号之二】、《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决定书》【(2023)鲁0681破申(预)3号】,公司被债权人吴中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福坤古典家具厂申请预重整,龙口法院同意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景峰医药破产重整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8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启动预重整及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自法院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至本披露日,公司预重整事项相关进展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3年11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临时管理人提请各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前述公告发布后,公司协助临时管理人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通知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截至2023年12月18日,公司预重整期间债权申报期限已经届满,公司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进行债权审查工作。

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披露了《关于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1)。公司依法主动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有序推进各项预重整工作,包括

债权申报和审查、财产调查与审计评估、主要债权人沟通等事项,并在临时管理人的监督下开展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目前,公司正在依法主动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有序推进各项预重整工作,包括依法审查已申报债权、财产调查与审计评估、主要债权人沟通、投资人招募等事项,并在临时管理人的监督下开展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书。公司将继续配合法院及相关机构开展预重整相关工作,积极推进重整进展,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2、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公司重整事项的受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充分关注二级市场有关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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