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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源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可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补流资金款项到期后,公司应将其按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售其参股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出售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参股公司股权,以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值为底价,具有合法合规性和公允性;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和交易方式公允合法。有利于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集中优势资源在核心战略目标上,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需要,不存在侵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售其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 骏 谢雅芳

2021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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