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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摩托: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投资等重大决策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实施了监督,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监事会2020年的主要工作内容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相关公告刊登于2020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2、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3、2020年8月28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20年10月28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各次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了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掌握了公司经营业绩成果,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起到了必要的审核和法定监督作用。

二、监事会对2020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列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查阅财务报表,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及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保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高管人员执行职务情况和内控情况等进行了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内控等各项制度,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经营班子依章办事,董事和经营班子成员在报告期内勤勉尽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况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

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财务制度和内控机制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2019年度财务报告客观公允、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最近一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程序合法,价格合理,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股东利益,没有造成公司资产的流失。

5、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守公平、公正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6、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认真审议和核实,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具有较为科学合理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能够贯彻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监 事 会2021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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