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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国际:关于以借款方式将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全资子公司募投项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9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借款方式将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全资子公司

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中钢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借款,专项用于实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钢国际”或“发行人”)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以借款方式将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全资子公司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中钢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借款,专项用于实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事宜。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0号)同意,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96,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公司实际已公开发行了96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60,0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666,037.7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4,333,962.26

证券代码:000928证券简称:中钢国际公告编号:2021-38

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3月25日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194号《验资报告》。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已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1,452.00万元后,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4,548.00万元已于2021年3月25日汇入中钢国际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6,000.00万元(含96,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内蒙古(奈曼)经安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镍铁合金EPC总承包项目204,577.4783,400.00
2补充流动资金12,600.0012,600.00
合计217,177.4796,000.00

上述内蒙古(奈曼)经安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镍铁合金EPC总承包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中钢设备。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将采用增资、借款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将募集资金投入到中钢设备。

二、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情况

为加快募投项目的推进进程,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中钢设备提供借款,借款金额为3亿元,借款期限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至2027年3月18日,每年3月18日付息一次(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在公司可转换债券未转股期间,年利息计算公式为:年利息=[中钢设备借款总金额÷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9.60亿元)]×(实际借款天数/360天)×公司当年实际支付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

如在可转债存续期间公司完成全部转股事项,公司将收回借款或采取转增股本等方式对中钢设备进行增资;如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未完成全部转股,中钢设备

需要按照未转股金额与借款占用本次募集资金比例向公司进行还款,并承担对应借款金额占总募集资金比例的回购价格与发行金额的差额。计算公式为:中钢设备还款额=未转股回购金额×中钢设备借款总金额÷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9.60亿元)。已经完成转股部分对应的借款,公司将收回借款或采取转增股本等方式对中钢设备进行增资。

上述资金将全部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中钢设备是中钢国际的全资子公司,资产质量、资信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中钢设备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能够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

三、借款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钢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0年10月16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陆鹏程

注册资本:30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工程技术服务和设备集成及备品备件供应业务

中钢设备是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我公司的产权和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中钢设备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183.19亿元197.05亿元
负债总额133.23亿元141.89亿元
净资产49.95亿元55.16亿元
2019年度(经审计)2020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134.14亿元148.27亿元
利润总额6.79亿元7.33亿元
净利润5.36亿元6.21亿元

中钢设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中钢设备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和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审批程序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借款方式将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全资子公司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募投项目的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以及效益的充分发挥,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中钢国际本次以借款方式将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全资子公司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以借款方式将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全资子公司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 监事会意见

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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