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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股份: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证券代码:000936 证券简称:华西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3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报告期内,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经营管理层等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并不定期的检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行为。本年度内监事会参加了公司3次股东大会,依法列席了报告期内9次董事会会议,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投资决策等方面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2020年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0年4月30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2、2020年6月30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0年7月1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3、2020年7月17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0年7月18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4、2020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0年8月29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5、2020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0年10月31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全体成员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授予的监督职能,列席了2020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和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等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决策合理,勤勉尽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并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的通知、召开、表决等均符合法定程序,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能严格按照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准则规范进行,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要求对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业务时,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已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制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登记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未发生内幕交易,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情况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人员配备齐全到位,各个内控制度均得到了有效地贯彻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的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新的一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依法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好监督职能,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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