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国重汽: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1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关于为按揭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是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的原则,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加强融资租赁业务风险管理,促进公司产品销售。与重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风险可控,符合各项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至董事会进行审议。

2、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

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 宏、马增荣、周书民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