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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八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1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20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5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出席会议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文件和“科改示范行动”工作要求,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突出效益导向,促进经理层成员切实担当作为、履职尽责,激发改革创新活力,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6月1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司2021-029号公告。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根据公司经营状况,拟适时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总额不超过1亿元,额度释放后循环使用。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原额度同时终

止。具体事宜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相关事宜。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朱国胜先生、刘文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方能成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该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提名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6月1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司2021-030号公告。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

附:个人简历

1、朱国胜先生,汉族,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理学学士,高级会计师。2000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国际会计专业。

历任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审计部副经理,鑫都矿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总会计师,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管理处处长。现任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

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否;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是

2、刘文杰先生,汉族,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工程师。1990年毕业于长春建筑高等专科学校给水排水专业。

历任宁夏东方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经济运行部副部长,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机动部部长,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钢结构分公司总经理,宁夏东方钽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

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否;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是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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