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蓝焰控股: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3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4月22日)各位监事:

2020年,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积极开展监督服务,坚持客观独立、忠实勤勉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决策程序、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控管理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规范等方面进行监督,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和2021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20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2020年4月22日,在太原市万狮京华大酒店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13项议案;

2.2020年8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等5项议案;

3.2020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4.2020年12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2020年12月28日,在太原市万狮京华大酒店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会议详细内容已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二、监事会发表意见情况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年度所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依法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开展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工作、忠于职守,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意见

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财务合法合规性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重要财务决策及执行情况,并对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合规性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2020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能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遵循了回避原则,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未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对公司定期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上述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变更了募集资金用途。监事会认为该变更事项是基于公司近年来技术攻关和煤层气抽采试验情况作出的必要调整,符合目前行业技术发展水平,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投资风险,增加公司经济效益。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六)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监督,报告期内,公司修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并完善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规范,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等违法违规的情形。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详细、全面审核,报告期内,公司修订了相关内控管理制度。监事会认为:

公司已建立并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三、监事会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监事会将深刻领会“碳达峰、碳中和”重要内涵,在公司董事会紧抓国家、省市政府大力扶持煤层气产业发展有利契机、全力推进“增储上产”的背景下,忠实履行监督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实现高质量发展。2021年主要工作开展计划汇报如下: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督促公司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精神,以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活动为契机,强化“三会”管理监督,督促公司推进规范运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二)加强公司财务情况检查。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认真审核财务报告,从严把关,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促进经营管理效率不断提高,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对高风险领域的监督检查。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督力度,按照国务院和中国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相关要求,重点对公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利润分配、内控制度执行等重大事项实施定期检查,提升风险防范水平。

(四)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积极组织监事参加中国证监会、山西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开展的各类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对法律法规、会计审计、金融知识的学习,拓宽视野,不断提高履职水平。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