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0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由于翟慧兵先生、王春雨先生在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余孝民先生在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此议案
表决时,关联董事翟慧兵先生、余孝民先生、王春雨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