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会核字(2021)第01670003号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高升控股)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1年4月27日出具了亚会审字(2021)第01670018号《审计报告》。在对财务报表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审核了《高升控股编制的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及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治理层负责监督高升控股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审核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高升控股管理层编制的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编制。
(四)报告使用
为了更好地理解高升控股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高升控股为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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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
中国·北京 |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
附件1: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本年度 (万元) | 上年度 (万元) | 备注 | |
营业收入 | 87,448.34 | 82,462.31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 ||||
其中: | ||||
房屋租赁收入 | 26.88 | 25.76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26.88 | 25.76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87,421.46 | 82,436.55 |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