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弘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王永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康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祖明声明:保
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增减变动(%)总资产(元) 4,894,817,644.54 5,507,766,397.52 -11.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1,782,776,406.76 1,663,941,786.25 7.14%
股本(股) 1,012,092,607.00 562,273,671.00 8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1.76 2.96 -40.54%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变动(%)营业总收入(元) 608,162,055.78 78,842,007.78 671.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18,834,620.51 5,138,115.94 2,212.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41,105,662.66 -268,982,315.40 226.8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34 -0.48 170.4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 0.01 1,1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 0.01 1,1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90% 0.65% 6.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80%-0.63% 6.4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适用□不适用单位:元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9,526,4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93,467.3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52,895.06
所得税影响额 15,307.41
合计 19,401,135.16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35,762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 19,618,000 人民币普通股宿州市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850,000 人民币普通股蒋志英 1,980,203 人民币普通股翟淑萍 1,330,020 人民币普通股王寒飞 1,090,800 人民币普通股吕岩栋 1,029,400 人民币普通股招商银行-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014,087 人民币普通股朱新松 1,008,401 人民币普通股中国建设银行-诺德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900,000 人民币普通股王援朝 761,000 人民币普通股§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货币资金比期初数减少 78%,系公司本期偿还银行贷款所致。
预付账款比期初数减少 45%,系公司本期预付款项结转开发成本所致。
短期借款比期初数减少 100%,系公司本期偿还银行贷款所致。
预收款项比期初数增加 470%,系公司本期销售房款增加所致。
应付利息比期初数减少 100%,系公司本期偿还银行贷款结清利息所致。
其它应付款比期初数增加 118%,系公司本期收到子公司少数股东借款增加所致。
长期借款比期初数减少 60%,系公司本期偿还银行贷款所致。
股本比期初数增长 80%,系公司本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资本公积比期初数减少 84%,系公司本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 671%,系公司本期销售项目实现收入大幅增长所致。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长 726%,系系公司本期销售项目实现收入结转成本大幅增长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长 1086%,系公司本期销售项目实现收入结转税金大幅增长所致。
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 230%,系公司本期项目销售宣传费用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 44%,系公司本期收到的财政补贴增加所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 2213%,系公司本期销售项目实现收入大幅增长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 227%,系公司本期销售房款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 498%,系公司本期偿还银行贷款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适用√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3.2.4 其他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适用□不适用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履行情况股改承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宿州市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 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同时,协助解决公司银行债务问题。
已履行完毕。该两家公司所持股份已于 2011年 2 月 18 日上市流通。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建银国际(中国)有限公司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自本次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建银国际(中国)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截止本报告期末,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上述承诺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建银国际(中国)有限公司上述承诺事项到本报告披露之日已履行完毕,其所持股份已于 2011 年 4月 12 日上市流通。
发行时所作承诺---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
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接待普通投资者电话咨询,在不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规定的前提下,客观、真实地介绍公司经营情况。无接待调研、书面问询、采访等活动的情况。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适用√不适用董事长:王永红中弘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 0 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