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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煤电: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3

公司代码:000983 公司简称:西山煤电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1)所属矿厂:马兰矿、马兰选煤厂、西曲矿、西曲选煤厂、镇城底矿(含镇城底选煤厂)、西铭矿(含西铭选煤厂)、太原选煤厂;(2)分公司:

煤炭销售(铁路)分公司、煤炭销售公路分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设备租赁分公司、发电分公司、古交煤焦分公司、矸石电厂、电力运营检修分公司;(3)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兴能发电公司、古交西山发电公司、西山热电公司、西山晋兴能源公司、西山煤气化公司、京唐西山焦化公司、西山华通建材公司、西山华通水泥公司、临汾西山能源公司、古交西山义城煤业公司、武乡西山发电公司、西山永鑫煤炭公司等单位。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 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大要素开展,从内部控制设计有效性和执行有效性两个方面开展评价工作。评价主要包括销售及收款 、物资采购及付款 、安全生产及计划、固定资产、货币资金、担保与融资、内外部投资、关联交易、工程项目。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货币资金、担保与融资、安生生产及计划、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及付款、销售及收款等业务。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7. 其他说明事项

不适用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审计署、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大于 0.2%, 小 于 0.5%(含)大 于 0.02%、小于 0.2% (含)小于 0.02%(含)

说明: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为导致错报的可能性大于资产总额的0.2%、小于资产总额的0.5%(含);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为导致错报的可能性大于资产总额的0.02%、小于资产总额的0.2%(含);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为小于资产总额的0.02%(含)。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负责监督被审单位财务报告的人员(审计委员会或类似机构)关注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一般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缺陷。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大于 0.2%, 小 于 0.5%(含)大 于 0.02%、小于 0.2% (含)小于 0.02%(含)

说明:

重大缺陷为导致错报的可能性大于资产总额的0.2%、小于资产总额的0.5%(含);

重要缺陷为导致错报的可能性大于资产总额的0.02%、小于资产总额的0.2%(含);

一般缺陷为小于资产总额的0.02%(含)。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以外的相关控制为非财务报告控制。

重大缺陷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缺乏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失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负责影响重大的情形。

重要缺陷迹象:重要的业务制度或流程存在缺陷、决策程序出现重大失误、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使公司背离控制目标的缺陷。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1.1. 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1.2. 重要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1.3. 一般缺陷一些有待改善的事项对公司经营管理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公司高度重视这些事项,将进一步采取控制措施持续改进。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2.1. 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2.2. 重要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2.3. 一般缺陷一些有待改善的事项对公司经营管理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公司高度重视这些事项,将进一步采取控制措施持续改进。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适用 √不适用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适用 √不适用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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