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3日以当面告知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1年4月16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
(2)监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3)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朱玉杰先生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6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业绩承诺完成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全球新冠疫情爆发属不可抗力,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诚志”)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南京诚志及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通知,并已通过多方努力及时开展自救减损,2016年-2020年扣非后净利润累计完成率为95.40%,考虑到2020年新冠疫情的不可抗力因素,监事会认为可视同完成业绩承诺。本次确认业绩承诺完成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规以及业绩完成情况确认符合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同时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确认2016年度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交易业绩承诺完成的公告》。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朱玉杰回避表决,由2名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1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