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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期: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证券代码:000996 证券简称:中国中期 公告编号:2021-030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政策变更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 年 12 月 0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 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 1月1日起施行。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

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新租赁准则对于一些特殊交易,如售后回租、转租赁等也提供了更详细的指引。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 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相关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六、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

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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